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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实施一年多 市容大改观

发布更新时间:2019-10-18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客家新闻网-赣南日报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于2018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一年多来,赣州市城市公共管理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市容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观,城市管理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这是10月17日记者在《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专题汇报会上获悉的

  《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于2018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一年多来,赣州市城市公共管理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市容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观,城市管理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这是10月17日记者在《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专题汇报会上获悉的。市领导刘建明、何福洲出席会议。

  《条例》实施一年多来,我市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城市市容市貌不断改善。截至目前,已在五区20个社区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完成新改建公厕899座,拆除“两违”建筑1.6万多处640余万平方米,清理取缔各类违章占道行为25.6万起,拆除违章户外广告牌2240块10.16万平方米,清除卫生死角5.9万处,24家渣土运输公司的923辆环保运输车辆实行轻量化全密闭。值得一提的是,依据《条例》具体规定和法律责任,严格执行《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处理一般程序案件0.9万余件和简易程序案件3.3万余件,依法治市水平不断提高。会议指出,开展立法质量评价是地方立法工作的重要一环,今后要坚持问题导向,理顺体制机制,加强依法行政,加大学习宣传,不断提高《条例》的贯彻实施水平。(记者 曾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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