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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切实做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工程监管工作

发布更新时间:2019-07-02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客家新闻网-赣南日报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近日,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通知,要求严格幼儿园工程建设单位主体责任、项目工程设计、工程招标、施工许可以及施工过程质量监督、造价监管、竣工验收、城建档案管理,切实做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工程监督管理工作。根据通知,赣州市将严格落

  近日,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通知,要求严格幼儿园工程建设单位主体责任、项目工程设计、工程招标、施工许可以及施工过程质量监督、造价监管、竣工验收、城建档案管理,切实做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工程监督管理工作。

  根据通知,赣州市将严格落实“谁建设,谁完善配套”,严格按照规划配套建设幼儿园工程,严格依法依规确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确保城镇小区配套建设的幼儿园工程与小区项目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同时交付使用。勘察设计单位要严格执行规划设计条件,合理布置幼儿园等配套设施。招投标监督部门在实施城镇小区项目施工招投标监督时,在小区内规划有配套幼儿园工程项目的必须纳入工程整体招标范围,一并实施建设;如分期实施建设的小区,必须将配套幼儿园工程项目纳入首期工程建设招标范围,否则不予以办理工程招投标备案手续。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对幼儿园工程施工期间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监督,督促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责任主体严格履行工程质量责任和义务。建设单位要加强对幼儿园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幼儿园工程竣工报告后,及时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组成验收组,对竣工工程进行验收,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幼儿园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杨凤玉 记者 廖福玲)

责任编辑:八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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