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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控制市域外从业人员返回或前来

发布更新时间:2020-01-31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住建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省、市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住建领域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省、市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根据省住建厅《关于我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住建业务办理的紧急通知》 (赣建办〔2020] 3号)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紧急通知》(赣市府电(2020)1号)及《关于对市属(市直)各单位办公和住宅小区(家属区)实行临时封闭管理的紧急通知》 (赣市新冠指办字〔2020] 10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抓实全市住建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管控住建领域的人员集聚活动,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可能带来的交叉感染,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严格控制市城外从业人员返回或前来。除疫情防控必需外,请以下市城或驻市企业、机构采取有效措施,通知其在赣州市城外计划返回或准备前来赣州的从业人员在省、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暂勿返回或前来赣州市:

  1、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

  2、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企业以及本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企业现场管理机构;

  3、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4、建筑起重机械各租赁、检测、安拆机构。

  本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暂勿返回(前来)赣州市的从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建设单位管理人员;勘察设计单位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监理单位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造价咨询人员;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人员、班组管理人员及作业工人、劳务队伍管理人员及作业工人、特种作业人员;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建筑起重机械各租赁、检测、安拆机构的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安拆及维保人员。

  二、严格已入市域范围内的从业人员管控。上述企业及物业服务企业应及时掌握本企业人员动态信息,加强对已入赣州市域范围内的从业人员及其探亲亲属的排查和登记,保障必需的防控物资。要求春节期间离开过赣州市域的人员,必须自我隔离一周以上;督促做好个人防护,坚持每天上、下午测量体温各一次,一旦发现疑似疫情人员或来往疫情区人员要立即采取隔离、送医等措施,并按规定程序立即向有关疫情防控部门报告。

  三、严格办公生活区及建筑工地封闭管理。相对独立集中的办公区、生活区应对进出人员和车辆实行封闭登记管理,非本单位工作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本单位人员进入必须测量体温、戴口罩,一旦发现发热人员,必须按程序转送指定发热门诊进行检查。建筑工地需落实全封闭措施,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按照当地防疫部门要求,落实防疫消毒措施,对办公区、生活区、工地、食堂、宿舍、厕所等重点部位加大清扫和通风力度,做好垃圾清运、污水处理、沟渠及下水道疏通等工作。

  四、严格执行窗口受理相关业务网上办理。企业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审批、住房公积金、施工许可、工程质安监手续、起重机械设备备案、检测机构资质管理等业务实行网上办理、网上审核,暂不进行相关原件核查和现场核验,待“一级响应”结束后再另行核查、核验 。相关申请企业必须承诺所申报信息真实有效,否则将按提交虚假资料处理。

  五、严格督查检查压实相关企业主体责任。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省、市延迟企业不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前复工的刚性规定(具体开、复工时间待另行通知),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结合我局印发的《关于做好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关于继续做好住宅小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对域内各企业、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各县(市、区)住建部门于每日下午4时前上报当日督查检查情况,我局将适时对住建行业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力、履职缺位的,将子以通报并抄送属地政府。建筑工地建设单位承担第一责任,施工企业承担主要责任,监理企业承担监督责任,劳务企业承担直接责任,物业住宅小区物业企业承担主体责任,各有关单位要将本通知的要求向企业总部主要领导进行专题报告并严格执行,共同支持打赢赣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全市住建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取得实效。在未得到正式开、复工通知之前,各单位不得通知市外人员返回或进入我市,对拒不执行相关规定、作业人员擅自返回或前来本市的企业、机构,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特此通知。

  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30日

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控制市域外从业人员返回或前来

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控制市域外从业人员返回或前来

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控制市域外从业人员返回或前来

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控制市域外从业人员返回或前来

责任编辑:八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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