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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八O一厂棚户区改造安置问题,官方回复了!

发布更新时间:2021-04-07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客家新闻网(问政赣州)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有网友在问政赣州反映棚户区改造安置问题,相关部门进行了解答!网友:07年当时一家5口申请过一套经济适用房。(当年没结婚生子。)时过15年,现在已经。发展成三对夫妻,三个家庭,9口人。一套经济适用房已无法满足居住,且生活条件的困难。

  有网友在问政赣州反映棚户区改造安置问题,相关部门进行了解答!

  网友:07年当时一家5口申请过一套经济适用房。(当年没结婚生子。)时过15年,现在已经。发展成三对夫妻,三个家庭,9口人。一套经济适用房已无法满足居住,且生活条件的困难。现在八O一厂棚户区改造,不拆我的住所,我还有地方可以居住。如果拆了不安置。我们温饱多解决不了的贫困市民。就会因享受过保障性住房。被逼的无房可住。

  官方回复

  赣州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回复:

  根据《原赣州钴钨公司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中相关条款规定,已享受经济适用房、房改房、集资房等优惠政策的自管公房承租户人不符合安置条件。经调查,您于2007年申请购买了经济适用房(共同申请人为父母、本人夫妻、弟弟),属于已享受经济适用房政策的自管公房承租人,不符合本次棚改安置房申请条件。

  回复时间2021-04-06 17:25:03

  为保证真实性,投诉情况和回复情况均使用原文

赣州八O一厂棚户区改造安置问题,官方回复了!

责任编辑:八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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