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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水东组团SD02-10-02地块(局部)调整公示

发布更新时间:2020-12-31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赣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为提升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做大做强精神专科,把市第三人民医院新院建设成为区域性精神医疗中心,市卫健委、市第三人民医院向市政府申请在赣州市水东组团SD02-10-02地块新增44.5亩建设用地,用于新增市第三人民医院新院二期建设

  为提升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做大做强精神专科,把市第三人民医院新院建设成为区域性精神医疗中心,市卫健委、市第三人民医院向市政府申请在赣州市水东组团SD02-10-02地块新增44.5亩建设用地,用于新增市第三人民医院新院二期建设,并调整该地块用地性质及相关指标,以满足市第三人民医院发展需求。经市政府批准,2020年11月18日,赣州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召开了《赣州市水东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SD02-10-02地块(局部)规划调整论证报告》专家论证会,对地块用地性质及指标调整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进行论证。拟将SD02-10-02地块(局部)约44.5亩用地性质由社会福利用地调整为医院用地、容积率由0.8调整1.5、绿地率由35%调整为30%、建筑限高由24米调整为45米,建筑密度维持不变。

  现按照《江西省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办法》要求,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以征求意见,公示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29日(30天)。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赣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联系电话:13979726162

  监制单位:赣州市自然资源局章贡分局

  联系地址: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57号

  联系电话:0797-8155032

  附件:地块调整报告具体公示内容

  一、拟调整地块

  水东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SD02-10-02地块(局部)。

  二、拟调整地块区位

赣州市水东组团SD02-10-02地块(局部)调整公示

  三、具体调整内容

  地块用地性质由社会福利用地调整为医院用地、容积率由0.8调整为1.5、绿地率由35%调整为30%、建筑限高由24米调整为45米,建筑密度维持不变。

  详细调整内容如下:

赣州市水东组团SD02-10-02地块(局部)调整公示

赣州市水东组团SD02-10-02地块(局部)调整公示

责任编辑:八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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