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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沙河组团规划F地块规划调整公示!

发布更新时间:2020-12-31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赣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为加速沙河组团形成大健康产业,章贡区政府向市政府申请在沙河组团F地块建设市立医院新院区及产业配套住宅。经市政府批准,赣州市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11月18日主持召开了赣州市沙河组团控规F地块规划调整专家论证会议,对F地块拟调整内容

  为加速沙河组团形成大健康产业,章贡区政府向市政府申请在沙河组团F地块建设市立医院新院区及产业配套住宅。经市政府批准,赣州市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11月18日主持召开了赣州市沙河组团控规F地块规划调整专家论证会议,对F地块拟调整内容进行论证。拟将F地块部分工业用地、科研用地等调整为医疗卫生用地、居住用地,完善居配套设施,并根据调整后用地性质,重新确定规划控制指标。

  现按照《江西省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办法》要求,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以征求意见,公示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29日(30天)。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监制单位:赣州市自然资源局章贡分局

  联系地址: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57号

  联系电话:0797-8155032

  附件:地块调整报告具体公示内容

  一、拟调整地块

  赣州市沙河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F1、F2、F3、F4、F5、F6等6个街坊地块。

  二、拟调整地块区位

赣州市沙河组团规划F地块规划调整公示!

  三、具体调整内容

  1.将F2地块和F4地块部分用地工业用地调整为医疗卫生用地;

  2.将F3地块工业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并在F3地块设置12班幼儿园;

  3.将F5地块的科研用地和工业邻里中心调整为居住用地,同时配建居住邻里中心。

  4.减少F5地块医疗卫生用地,增加小学用地并扩大班级规模,增加公园绿地面积并配建地下公共停车场。

  5.取消红月路东段,延长汉仙岩路至武当山路,延长玉岩路至红月路。

  6.根据调整后的用地性质重新确定各地块规划指标,并将工业用地建筑限高由24米调整至35米。

  图1 调整前土地使用规划图

赣州市沙河组团规划F地块规划调整公示!

  图2 调整后土地使用规划图

赣州市沙河组团规划F地块规划调整公示!

  表1:调整前各地块控制指标表

赣州市沙河组团规划F地块规划调整公示!

  表2:调整后各地块控制指标表

赣州市沙河组团规划F地块规划调整公示!

赣州市沙河组团规划F地块规划调整公示!

赣州市沙河组团规划F地块规划调整公示!

责任编辑:八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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