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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拟修订发展装配式建筑的财政奖励政策

发布更新时间:2024-12-16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观点网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福州市拟修订装配式建筑政策,取消财政奖励,改为金融支持,以优化营商环境并推动高质量发展。

  观点网讯:12月16日消息,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修订《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试行)》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拟对《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试行)》(榕政综〔2017〕1164号)进行修订,现向公众征集意见和建议,征集时间2014年12月6日-2025年1月6日。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试行)拟修订内容:删除第四点“政策支持”第2款“财政奖励”:“由财政部门研究制定装配式建筑项目专项奖励政策,对于实施范围内装配率达到规定标准的非政府投资项目,每增加10%装配率,按计容面积予以100元/平方米财政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并修改“财政奖励”为“金融支持”,责任单位相应删除市财政局。


责任编辑: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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