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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普通标准住宅增值额20%以下免征土地增值税

发布更新时间:2024-12-09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观点网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河南省财政厅发布公告,公开征求《关于明确免征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执行标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公告提出,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若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将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

  观点网讯:12月9日,河南省财政厅发布公告,公开征求《关于明确免征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执行标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

  公告提出,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若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将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

  根据征求意见稿,享受此优惠政策的住宅需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44倍。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正式执行。


责任编辑: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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