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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住房公积金新政已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发布更新时间:2024-12-02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观点网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通知明确,下调首付款比例。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均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

  观点网讯:12月2日,据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已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通知明确,下调首付款比例。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均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

  此外,加大军人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优化贷款计算方式,拓展加装电梯提取覆盖范围,支持购买保障性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等。


责任编辑: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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