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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支持土地出让价款分期缴纳 满足房企合理融资需求

发布更新时间:2024-03-21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观点网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鼓励国有平台公司与央企合作,发挥双方优势,降低平台公司拿地资金压力。根据市场需求,可适度延长出让公告时间、竞买保证金可按不低于起拍价的20%缴纳。

  观点网讯:近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印发青岛市2024年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出台八条措施促进青岛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化解房企风险。

  一是优化开发用地土地规划政策。鼓励国有平台公司与央企合作,发挥双方优势,降低平台公司拿地资金压力。根据市场需求,可适度延长出让公告时间、竞买保证金可按不低于起拍价的20%缴纳。支持出让价款分期缴纳,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须缴纳出让价款50% (含定金)的首付款,余款可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最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1年 。

  二是满足房企合理融资需求。定期向金融机构推送房地产项目,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

  三是拓宽商品房保障房转化通道。鼓励各区 (市)通过回购、收转新建商品房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低效片区 (园区)内土地规划为住宅的,土地出让时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统一调整为10%。经市、区两级配售 (含面向1套房人才配售)后的剩余人才住房房源,可申请转化为商品房。

  四是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积极支持专业化住房租赁经营主体批量收购存量房源用作租赁住房。支持符合条件的住房租赁企业发行债券,专项用于租赁住房建设、购买和经营。

  五是提高预售资金精细化管理水平。允许信用等级高、有担保能力的房地产企业使用银行保函代替监管资金,提高监管额度内预售资金的使用效率。允许因特殊情况出现延期交付风险的项目应急使用预售资金。

  六是鼓励盘活存量商办类用房。引导国有资本、社会资本等利用存量商办类用房发展养老、普惠托育服务业、配套幼儿园、保障性租赁住房及公共服务设施等。对改建商业、办公等用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项目,执行用水、用电、用气、用暖民用价格标准。

  七是改进预售许可办理流程。在建房地产项目申请预售许可时,预售部分投入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25%以上,即可按楼栋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

  八是推动房地产企业转型升级。引导房地产企业由购地开发投资为主转为购地开发和购地开发与建设改造投资并重。支持房企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 “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等 “三大工程”。


责任编辑: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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