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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烂尾多年...重整计划批准!赣州这一楼盘能否重启新生?

发布更新时间:2024-02-18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新赣州房产网整理 手机阅览本文

  赣州泰城大厦,知名烂尾楼,矗立在章贡区五洲大道,火车站附近,该项目2014年11月开始销售,2015年停工至今,2020年法院受理盛泰公司破产清算。

  盛泰公司无任何资金、无车辆等动产、无对外投资,名下的唯一财产系其开发的“泰城大厦”。根据评估报告,以2023年11月3日为评估基准日,泰城大厦的现状评估值为12371.83万元。

  剔除法院执行裁定书已经裁定给债权抵债的房屋价值,盛泰公司破产财产的现状烂尾评估价为10487.12万元。

  如复工复建、竣工验收后,还原泰城大厦的备案价格为:

  (部分备案价格)

  剔除前述法院裁定的抵债房屋和上述交付的房屋,根据房屋备案价和地下室的评估价,复工复建后的破产财产的价值约为292420427.30元。

  2023年12月29日,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裁定批准赣州市盛泰置业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意味着这起烂尾楼破产重整案取得重大阶段性和实质性进展。

  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涉《重整计划 (草案)》内容完备、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该草案包括了债务人的基本情况、债务人的经营方案、债务人资产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债权分类、调整及受偿方案、重整方案的生效、重整计划的执行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特别说明等九个部分内容,符合《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一的有关规定。

  批准《赣州市盛泰置业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终止赣州市盛泰置业有限公司重整程序。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部分内容如下:

  2020年5月29日,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申请人江西建工第三建筑有限公司的申请,受理了赣州市盛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泰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同日指定江西公仁律师事务所担任盛泰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2023年11月11日,管理人公开发布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力求引进具备充足资金实力及品牌优势的头部企业。然而,一方面房地产行业低迷,另一方面泰城大厦并未完成竣工验收。截至预招募最后期限2023年11月30日,尚未有意向投资人报名。2023年11月16日,盛泰公司股东黎泰成、罗四根向法院提交重整申请书。2023年12月1日赣州市中院裁定盛泰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为审慎办理本案,管理人针对外部注入资金,启动复工复建,完成泰城大厦后续工程的重整方式进行了可行性论证及分析。征询了大部分债权人的意见,联系了涉及的相关单位,结合盛泰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本重整计划草案现向本次债权人会议提交,请债权人审阅与表决。

  盛泰公司破产一案,所涉债权人众多,法律关系较为复杂,在赣州市中院、相关主管部门的积极指导,严格把关,切实保障了本案重整程序依法有效进行。根据《重整计划(草案)》的规定,盛泰公司本次重整如能成功实施,将在实现依法、科学、合理、公平清偿的同时,兼顾各方利益。《重整计划(草案)》的制定,是综合平衡本案各利害关系方利益的结果,《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将涉及广大债权人、债务人切身利益,管理人提请各表决组理性、客观的行使表决权。如各表决组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则草案拟定的有关内容包括偿债计划等均不能生效,本案将继续推进破产清算程序,有关债务人的财产变价处置、财产分配等将按照二债会表决通过相关方案处理。

  2024年1月26日,官网发布了赣州市盛泰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选公告。

  为执行《重整计划 (草案) 》,加快推进泰城大厦复工复建,管理人公开避选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为盛泰公司重整工作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一、项目基本情况盛泰公司于2014年开始开发建设泰城大厦项目,项目位于站北区D-03-01地块,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项目房产共计258套,地下车位159个,项目总建筑面积25973.31㎡(含地下车位面积) 。因无后续资金投入,泰城大厦自2015年开始停工至今,项目主体已封顶但尚未达到竣工验收条件,玻璃幕墙、消防、园林绿化等均未施工完毕。

  二、工作范围

  对泰城大厦主体、安装、消防、市政配套等未完成部分工程出具工程造价预算报告。具体工作范围以签订的委托合同为准。

  三、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2入选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专业机构库;

  3、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

  四、报名资料

  1、报价函,对上述项目采取一次性固定取费报价方式,该报价含税费、差旅费、人员食宿及项目实施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中标后不再增补其他任何费用;

  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服务的技术人员个人资质及职称证明材料。

  5、无违法违规记录或行为证明等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6、其他佐证材料。

  以上资料共两份,资料需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装订,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五、评审办法及报告出具时间

  1、评审办法采用最低报价确定中标单位。

  2、本次报价为含税费用,包括差旅费、人员食宿及其他项目实施中发生的其他各项费用,中标后不再增补其他任何费用;

  3、中标机构应当公平公正、高效精准完成法院及管理人确定的工作目标,报告在2024年3月15日3前出具。如未按期出具的,每逾期一日,自愿扣减1%的服务费用;如因建设材料不齐全等非中标机构原因致使无法按期出具的,另行协商。

  4、因破产案件的特殊性,本次费用列为破产费用在破产财产分配时支付。

  六、材料提交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材料提交时间截止至2024年2月2日18时:

  2、材料收件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蓉江新区启迪科技城一期B1栋江西公仁律师事务所

  3、联系人: 李律师 15070760132

  赣州市盛泰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O二四年一月二十六日


责任编辑: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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