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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子女转学!章贡区家长看过来

发布更新时间:2023-12-29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章贡发布 手机阅览本文

  章贡区教育体育局发布公告2024春季学期转学相关信息↓↓↓

  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赣教规字〔2022〕8号)和《赣州市章贡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区教体字〔2020〕1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章贡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工作的通知》(区教基字〔2018〕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章贡区实际,现将2024年春季学期转学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1.从外市区转入章贡区就读的中小学学生

  具有章贡区户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章贡区的有效居住证。

  2.章贡区区内转学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因住房搬迁等原因,户籍发生迁移且符合“住、户、产权一致”原则。

  注:初中、高中毕业年级最后一个学期和所有年级学期中途不转学。

  二、申请流程

  1.预登记

  1月25日前,各学校(校区)门口张贴转学公告,公示二维码,学生家长到学区(片区)学校扫码进行预登记。

  2.提交转学材料至学校

  2024年2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3.2月26之前,学校通知入学事项。

  三、申请材料

  (一)章贡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1)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及学生的户口簿;

  (2)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或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保障性住房的租赁合同等房屋权属佐证材料;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的公寓楼,提供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二)外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

  (1)随迁适龄子女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原籍户口簿;

  (2)随迁适龄子女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由章贡区公安部门核发的转学当年2月26日(含2月26日)前有效居住证。

  四、注意事项

  1.按照严格控制大班额的原则,义务教育学校坚决做到“三个一律”(学校一律不得有超大班额、起始年级一律不得新增大班额、存在超标准班额的班级一律不得转入学生),若学生符合转学条件但申请转入学校无学位时,由教育部门统筹调剂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通过随机派位录取的年级一律不得转入学生。

  2.学籍管理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终身不变”。严禁学生“在校不在籍”或“在籍不在校”情况发生。对转学中的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3.转学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转学资格,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4.学生的转学事宜以转入学校的通知为准。如有疑问,可拨打区教育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797-8350271或学校转学咨询电话。

  赣州市章贡区教育体育局2023年12月28日


责任编辑: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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