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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调整预售资金监管节点 ,闽侯调整安置房上市交易政策

发布更新时间:2023-11-10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观点网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主体结构封顶前,累计申请使用不超过监管额度的60%;项目规划核验前,累计申请使用不超过监管额度的85%;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累计申请使用不超过监管额度的95%;竣工验收备案后监管额度内资金余额不得低于监管资金总额的5%。

  观点网讯:11月10日,福州出台两则楼市新政,福州城乡建设局通知称调整预售资金监管节点,闽侯宣布对当前安置房上市交易调控政策措施进行调整。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遇见闽侯”公众号消息,从2023年11月7日起,闽侯县对当前安置房上市交易调控政策措施进行调整。

  取消闽侯县安置型商品房和普通拆迁安置房5年内上市交易限制规定,补交差价款或土地出让金即可上市交易。

  另外,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调整预售资金监管节点的通知(榕建房〔2023〕367号)”。

  通知提到,现将预售资金监管节点调整如下:主体结构封顶前,累计申请使用不超过监管额度的60%;项目规划核验前,累计申请使用不超过监管额度的85%;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累计申请使用不超过监管额度的95%;竣工验收备案后监管额度内资金余额不得低于监管资金总额的5%。


责任编辑: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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