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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提出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

发布更新时间:2023-11-12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观点网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政策措施》。

  观点网讯:11月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政策措施》。

  观点新媒体获悉,《措施》提出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持续清理各类市场准入显性和隐性壁垒,稳步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健全市场准入壁垒投诉和处理回应机制,完善和落实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推动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此外,加强民营经济法治保障,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防止任性执法、类案不同罚、过度处罚等问题;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完善执法司法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依法优化对民营企业的执法司法措施。深入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优化完善监管执法方式。依法公开监督标准和规则。

  另悉,多渠道为民营经济提供融资支持,引导金融机构扩大对民营经济信贷投放。由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统筹;拓展民营经济直接融资渠道。建立发债企业后备库,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中小微企业在债券市场融资。

  观点新媒体还获悉,强化民营经济要素保障,强化民营经济用能保障。全面落实差别化用能政策,能耗要素向单位能耗产出效益高的产业和项目倾斜;畅通人才向民营企业流动渠道。完善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工作具体措施,允许技术实力较强的民营企业开展自主评审;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加强财政资金支持。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科研经费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重点“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2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到2027年底,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六税两费”。


责任编辑: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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