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路融聚夜市便民摊位招商公告
为规范区域流动摊点经营秩序,经上级批准,决定在新路村温馨家园融聚集市前设置临时便民摊点,试点性推动地摊经济发展、夜间经济发展。现将摊位招商公告如下:
在不影响城市运行、市民生活和便民不扰民、不污染环境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具备条件的城市空间,试点性推动地摊经济、夜间经济发展。
一、招商原则
二、摊区规划规划设置摊位80个,其中经营性收费摊位50个,用于出租给个体户,经营日用小百货、烧烤、水果、卤味小吃等摊点;公益性农户产品自产自销摊位 30个,主要用于周边居民规范摆摊经营农副产品。
运营时间:新路村融聚夜市地摊经营实行定时开闭市制度,工作日经营时间早市 6:00-9:00、午市14:00-18:00(莱市)、晚市 16:00 至次日01:00(夜市),周末及节假日经营时间早市 6:00-11:00、午市14:00-19:00(莱市)、晚市16:00至次日02:00(夜市)。商户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出摊收摊。三、报名条件
凡年满18周岁(含18周岁)有民事责任能力的均可参加报名,报完为止。报名时需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摊位招商期限
一年一签,合同管理。
五、招商报名联系人
张永递15979749841(微信同号)
六、统一报名招商时间
2023年10月18日-2023年10月24日
七、管理规定
(一)摊主须七天内签订协议,按划定的经营种类经营,并且只限本人经营,严禁转租、转包、转让或自行改变摊位用途。
(二)本次设置的摊位为临时摊区,非永久使用,不得搭建固定设施,如遇政策调整,所有经营者应该服从管
理,立即无条件撤出。
(三)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文明诚信经营,高校园区城管执法中队与区城管执法大队负责临时摊点的日常
管理,临时摊点经营者必须服从城管执法人员与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和安排,落实摊点的秩序、卫生等要求。(四)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经营类型进行经营,不得超出范围经营;不得占用消防通道、盲道,不得侵占他人
利益,不得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等道路交通设施。
(五)经营户每日经营结束后,自觉打扫周围环境卫生,清理场地,做到摊收地净,将垃圾分装好投放到指定位置,自觉维护公共设施、绿化带等,不得擅自损坏或污染。(六)不得私自乱摆放灯箱广告、音箱、屏幕等与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不相符的设施。
(七)摊位照明使用电瓶应急灯和,严禁私拉电线。
(八)坚决禁止噪音扰民,经营户每天凌晨01:00前将所有摆放物品带走,非经营时间内不得存放任何物品。(九)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要求,临时摊点经营期间的食品安全与自身安全责任均由本人负全责。(十)经营期间,应在指定地点设摊,须将物品摆放整齐,自备摊位垃圾容器,按指定地点垃圾分类倾倒垃圾保持地面整洁卫生,严禁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不得使用喇叭叫卖,不得擅自搭建棚舍。
(十一)自备机动车按规定时间进场,装卸货后即时驶离,按规定停放到指定位置。
(十二》不遵守以上管理规定的,将取消摊主经营资格,回摊位另行安置。
新路村融聚夜市运营部
责任编辑: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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