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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经开区首日办理“商转公”业务40起

发布更新时间:2023-10-08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欧潭融媒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10月7日上午,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开区分中心办理的首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直转贷款业务成功受理完成,标志着“商转公”政策在该经开区正式实行。据统计,当日现场共办理“商转公”业务40起。

  10月7日上午,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开区分中心办理的首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直转贷款业务成功受理完成,标志着“商转公”政策在该经开区正式实行。据统计,当日现场共办理“商转公”业务40起。

  “今天取了第一个号过来,没想到整个过程这么顺利。原来我们商贷的利率是4.9,现在公积金的利率是3.1,预计可以发放贷款45.7万元,大概能节约利息17万余元。对我们家庭来说减小了不少的压力。”刚办理好“商转公”业务的刘女士开心地说。据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赣州经开区分中心贷款业务负责人黄以槐介绍,在经过公积金中心审批和银行、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的共同协助下,“商转公”直转贷款将很快放款。其中不仅减少了自筹资金环节,缓解了缴存职工筹款压力,贷款放款效率也将得到大幅提升。

  自今年9月赣州市“商转公”政策公布以来,赣州经开区通过狠抓窗口建设,加强培训,提高窗口业务能力水平,并提供了错时延时、志愿者现场政策解答、现场增派窗口业务人员等服务,以实际行动为拼发展营造良好环境。针对大家关心的问题,记者了解到,符合“商转公”条件的借款申请人可以选择2种方式进行办理。一类是以直接转贷方式申请“商转公”贷款,若公积金可转贷金额低于原商业贷款余额的,“商转公”贷款发放前,借款申请人须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余额超出公积金转贷金额的差额部分。另一类是借款申请人选择以结清转贷方式申请“商转公”贷款,应提前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经审批通过后再办理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手续。提前一次性结清原商业贷款办理过住房公积金结清提取的,不得申请“商转公”贷款。值得注意的是,“商转公”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原商业贷款本金余额,不得超过赣州市规定的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购买原抵押房时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的,申请“商转公”贷款额度须扣除已提取金额。下一步,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开区分中心将继续与不动产登记中心、各商业银行加强沟通联系,进一步优化“商转公”业务流程,提升服务质效,让带押转移环节更快更便捷,积极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缓解缴存职工还贷压力,减少购房贷款利息支出,让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持续攀升。


责任编辑: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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