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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中心城区建筑阳台面积计算方式有变化

发布更新时间:2023-10-06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赣南日报 手机阅览本文

  近日,市自然资源局印发《赣州市中心城区规划建筑方案设计负面清单图解(住宅部分)》。该负面清单是在2017年至2019年出台的3个负面清单基础上进行调整优化的,共优化8条,保留7条,取消2条,新增2条,总条数维持不变,仍为17条。新的负面清单现已施行,原出台的3个负面清单同时废止。

  此次负面清单的修订工作,贯彻落实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中“调整优化规划负面清单”的要求,围绕“维护公众利益、规范建设行为,同时优化管控措施,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幸福感”的思路展开,从建筑屋顶、建筑阳台、凸窗、机动车停车位等方面,明确了中心城区住宅建筑的相关设计要求。

  其中,优化调整力度最大的为建筑阳台,其面积计算方式调整为按阳台封闭与否计算,与房产测绘相统一,同时将阳台水平投影面积之和不得大于本层建筑面积(含阳台水平投影面积)的10%调整为15%,主、次阳台的进深尺寸可分别扩大到2.4米、1.8米,未来中心城区居民将可享有更加舒适、宜人的阳台空间。考虑机械停车位的产权、管理、交通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新增“住宅项目不应设置机械停车位”条款,以保障群众基本权益。

  “新印发的负面清单,将为群众提供更多改善型的住宅产品,提升城市功能和环境品质,助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自然资源局建筑规划管理科的一名工作人员说。(记者廖福玲 通讯员杨淑明 邵喆)


责任编辑: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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