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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太和出台新政,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并发放购房消费券

发布更新时间:2023-09-14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观点网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发布《关于印发促进太和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涉及公积金贷款、购房补贴等23条措施。政府将将提高职工公积金贷款额度,针对多孩家庭给予了政策福利,提高了各类人才公积金贷款额度,发放实际支付房价款1.5%比例

  观点网讯:近日,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发布《关于印发促进太和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涉及公积金贷款、购房补贴等23条措施。

  观点新媒体获悉,太和县将提高职工公积金贷款额度,单缴职工贷款额度上限由40万元调整为45万元,双缴职工家庭贷款额度上限由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支持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可申请公积金全部余额支付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在首次贷款已结清的前提下,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首付比例下调至30%。

  太和县针对多孩家庭也给予了政策福利,二孩家庭首付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新建商品住房,贷款额度在其可贷额度的基础上增加10万元/户;三孩家庭贷款额度则可增加20万元/户。

  政府还提高了各类人才公积金贷款额度,对国家省级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正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博士研究生、高级技师、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双一流”院校学士学位本科生以及获得发明专利人才,在本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贷款额度在其可贷额度的基础上单职工可增加10万元,双职工可增加20万元;对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大专毕业生,在本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贷款额度在其可贷额度的基础上单职工增加5万元,双职工增加10万元。

  同时,太和县提出,对高校毕业生购房和农民进城购房发放购房消费券。对于大专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和户籍所在地为农村的农民在本县城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按照实际支付房价款1.5%的比例(最高不超过应缴纳契税金额)发放购房消费券;购房消费券在办理不动产登记后兑现。

  政府也将对改善性换购住房和二手房交易发放购房消费券。按照实际支付房价款1.5%的比例(最高不超过应缴纳契税金额)发放购房消费券;购房消费券在办理新购新建商品住房不动产登记后兑现。


责任编辑: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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