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赣州房产网 » 资讯中心 » 赣州房产资讯 » 开盘预告 » 正文

7月赣州楼市开盘预告出炉!这些楼盘将抢先入市!

发布更新时间:2023-06-30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新赣州房产网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7月伊始,赣州楼市火热开场,各大楼盘将开启新的征程!据不完全统计,2023年7月将有6个楼盘开盘或加推,分别是中海·天钻、恒瑞·新光悦府、新旅中书文旅城、悦榕湾、中奥·朗境臺和滨江云宸,其中,章江新区的中海·天钻项目是首开面世,赶紧来看看吧

7月伊始,赣州楼市火热开场,各大楼盘将开启新的征程!据不完全统计,2023年7月将有6个楼盘开盘或加推,分别是中海·天钻、恒瑞·新光悦府、新旅中书文旅城、悦榕湾、中奥·朗境臺和滨江云宸,其中,章江新区的中海·天钻项目是首开面世,赶紧来看看吧!

  章江新区:

  中海·天钻

  新品:中海·天钻2#楼,户型为建筑面积约170-200㎡大平层即将首推,敬请期待!

中海天钻,鼎踞赣州市章江新区核芯、市府中轴之上,坐落于钨都大道中段。承袭中海豪宅基因,追溯千年宋城,匠筑建面约170-200㎡天幕大平层,敬献当代塔尖顶奢人居。

  开发公司:赣州中海海创房地产有限公司

  接待中心:市府中枢·钨都大道中段

  咨询热线:0797-8888688

  楼盘地址:市府中枢·钨都大道中段

  

蓉江新区:

  恒瑞·新光悦府

  新品:恒瑞·新光悦府11#、13#、17#楼,户型为建筑面积约126-179㎡洋房已于6月30日加推,共110套!

项目南侧规划有迎春花公园,散步不用过马路;且一路之隔,规划有大型商业综合体,并有全民健身中心在建,购物与健身两不误;同时,项目配套师大附幼、附小、附中(在建)全龄教育链,周边高校环伺,浓厚书香底蕴。

  咨询热线:0797-8885666

  营销中心:中国·赣州·蓉江新区飞扬大道与师大南路交会处

  开发公司:赣州铭晟置业有限公司

预售证号:(赣蓉)房预售证第2023-009号


新旅中书文旅城

新品:新旅中书文旅城I地块5#、9#、13#、18#楼,户型为建筑面积约100-128㎡高层即将加推,共164套,敬请期待!

  新旅中书文旅城,占地面积680亩,由九大地块组成,满足娱乐、办公、休闲、居住、人文、购物等全业态需求,涵盖星级酒店、书院小镇、艺术街区、冰雪世界、生态居住5大功能板块为主,为赣州提供一处新时代居住地!

咨询热线:0797-8666777

  开发公司:赣州中书资源置业有限公司、赣州市新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接待中心:蓉江新区平安大道与新时代大道交汇处

  楼盘地址:赣州市蓉江新区赣南大道东南侧(赣南医学院东北侧)

  预售证号:赣蓉房预售证第2020-013号


经开区:

悦榕湾

新品:悦榕湾3#楼,户型为建筑面积约110㎡洋房即将加推,共14套,敬请期待!

  赣州经开区清湖路金凤梅园旁,下楼即达金凤梅园,揽湖赏梅,半园半城,坐拥约82万方城市生态绿肺。规划约1.8容积率低密纯板楼社区,得房率高,坐北朝南通透明朗,打造“人、建筑、自然”三者之间平衡的品质生活社区。

  预售证号:赣开房预售第202312号

  楼盘地址:赣州金凤梅园盘,清湖路和大坪路交汇处

  销售热线:0797-8459988

  项目地址:经开区清湖路金凤梅园旁


赣县区:

中奥·朗境臺

新品:中奥·朗境臺19#楼,户型为建筑面积约139-160㎡叠墅、洋房即将加推,共30套,敬请期待!

  六大功能:“引领时代的设计感,高频使用的生命力,涵盖全生命周期的功能性“是六艺馆的价值体系,打造宋潮书院、四点半学堂、健身房、沐光泳池、儿童室内游乐区、冠军餐厅六大共享空间。

  咨询热线:0797-6165888

  楼盘地址:赣州市赣县区城南大道赣县四中旁

  开发公司:赣州奥蓝置业有限公司

  接待中心:赣州市赣县区城南大道赣县四中旁


南康区:

滨江云宸

新品:滨江云宸F12#楼,户型为建筑面积约143㎡小高层即将加推,共59套,敬请期待!

  南康首个百万方地标复合体,滨江云宸涵盖滨江豪宅、主题商业、五星级酒店等丰富业态,以百万方体量,打造国际滨江生活样板,引领南康都会化进程。项目雄踞于东山、老城、南水三区交汇处,城市发展重心之上,坐享一城精粹配套与优质资源,占位南康人居新未来。

  咨询热线:0797-6668999

  【未来号】示范区:南康区芙蓉北大道

  楼盘地址:南康三区交汇处芙蓉北大道

  开发公司:江西锦润置业有限公司

  预售证号:赣(南)房预售证第2021-053号


  以上信息,仅供客户参考,不作为要约或承诺,相关宣传内容不排除因政府相关规划、规定及出卖人分期规划、未能控制等原因而发生变化,买卖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以最终签订的买卖合同及政府最终审批为准。


责任编辑:二六

提示声明:1、文内所含的所有设计效果图仅供参考,规划/外形/数据最终以实际或政府批文为准;2、本站部分资讯内容可能转载自互联网或其他媒体,转载的资讯信息并不代表本站立场或观点,同时本站亦不对其内容的来源作进一步追溯。本站对转载资讯的作者及媒体表示感谢,如转载的资讯内容侵犯了来源媒体的利益,请联系我们删除。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