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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符合条件的单位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或调低缴存比例

发布更新时间:2023-03-31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中国网地产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缓缴、调低缴存比例的通知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缓缴、调低缴存比例的通知,单位生产经营困难、濒临破产、已停产或已依法批准缓缴社会保险费,且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至当前年月或上个月的,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含劳务派遣人员);单位生产经营困难的,可在5%-12%的范围内自主申请调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责任编辑: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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