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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条新举措!事关赣州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发布更新时间:2023-03-04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赣南日报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近日,我市出台《赣州市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从支持建筑企业做大做强、促进建筑业集群发展和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等三个方面提出22条举措,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近日,我市出台《赣州市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从支持建筑企业做大做强、促进建筑业集群发展和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等三个方面提出22条举措,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赣南大道快速路。

  在进一步支持建筑企业做大做强方面,我市将支持建筑企业资质升级、承揽项目、拓展经营范围。

  对我市施工企业晋升为特级(综合)资质的,由受益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晋升为施工总承包一级(甲级)资质的,由受益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专业承包企业晋升为专业承包一级(甲级)资质的,由受益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等。

  对我市建筑企业在市外承揽项目的,由受益财政按不低于其在外承接项目对本地财政贡献的20%给予奖励;社会投资方将市域内一定规模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旅游开发项目、工业项目直接选择我市非关联建筑企业进行施工总承包的,由受益财政按不低于该建筑企业所承揽项目对本地财政新增贡献的20%给予投资方奖励;对市外建筑企业依法依规将其在我市承接总承包项目的专业工程分包给我市建筑企业,且分包的专业工程合同额和结算额均达到 500 万元及以上的,由受益财政按不低于我市建筑企业所承揽分包项目对本地财政新增贡献的20%给予市外建筑企业奖励。

  南康家居小镇PPP项目孵化器工程。

  支持市外大型建筑企业与我市非关联建筑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轨道交通、桥梁隧道、综合管廊、高速公路、铁路工程等实施技术难度大、资质和业绩等资信要求高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由受益财政按不低于我市建筑企业所承揽项目对本地财政新增贡献的80%给予市外大型建筑企业奖励等。

  在进一步促进建筑产业集群发展方面,我市将推动建筑业综合产业园、企业总部和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区建设,以及建筑服务业发展和人才培养。

  我市支持赣州经开区建设建筑业综合产业园、蓉江新区建设建筑业企业总部,支持章贡区、于都县、南康区、兴国县建设集技术集成、产业配套、产品展销于一体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园。

  对成功申报国家级、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示范基地的企业,由企业所在地财政一次性分别给予 100 万元、50 万元奖励。

  我市建筑企业培育、引进高级技术职称、博士、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院士等高层次人才所支付的一次性人才费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对我市建筑企业培训本企业技术工人和管理人员取得住建部门认可的资格证书的,由企业注册地财政按每培训1名建筑高级工补贴200元、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补贴300元、现场管理人员补贴400元。

  章贡区装配式建筑产业园。

  在进一步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方面,我市将加大“放管服”改革、金融支持、司法帮扶力度。

  建设单位申请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前,住建、自然资源、城管、行政审批、人防等部门提前介入项目预验收,实施验前指导,切实提高验收一次性通过率,加快项目工程结算。

  施工总承包企业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保函、保单)后,在本市范围内承建工程连续 2 年未发生工资拖欠的,其新增工程可减半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保函、保单);连续 3 年未发生工资拖欠且按要求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的,其新增工程可免于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保函、保单)。

  我市建筑企业在市内外承接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占主体的项目,鼓励金融机构凭开户企业的中标通知书、工程施工合同和施工许可证发放贷款。

  对于我市建筑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法律纠纷,“市级综合性法律服务团”应根据企业需求,积极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


责任编辑:二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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