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2020年六安市纪念3·15活动新闻发布会在市政府新闻发布厅召开,市住建局介绍了2019年在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的有关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商品房销售情况。
2019年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764.7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3.6%;销售金额500亿元,同比下降5.5%;销售均价6538.2元/平方米,同比增长9.4%。其中商品住宅销售面积676.7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5.6%;销售金额424亿元,同比下降8.8%;销售均价6265.6元/平方米,同比增长8%。
(二)涉房领域投诉情况。
2019年我局共收到涉房投诉1085件,其中:电话投诉62件,上门投诉45件,市长热线486件,百姓畅言453件,人民网32件,政风行风热线7件。消费投诉热点主要涉及商品房交付问题、房屋质量问题、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房地产中介交易纠纷、地下车位租售问题、合同外收取不明费用等方面。
二、工作措施
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我局主要采取了以下几方面措施:
(一)加大巡查检查力度。
全年开展例行执法检查与突击检查211次,检查楼盘158个,下达整改通知书42份。2019年4月,开展了城区商品房销售“价外加价”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检查活动,发现售楼部未按规定公示相关信息等问题,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11份,发现的问题均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同时,还开展了2019年度房地产企业、物业企业、中介机构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检查了30个企业,发现问题4个,均已整改到位。通过专项整治和定期检查,确保房地产市场规范有序。
(二)开展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
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我局牵头开展了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行动。2019年9月25日,市住建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了《六安市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工作方案》,要求重点整治发布虚假租赁房源信息,隐瞒影响房屋出租的重要信息,诱骗群众租房等9种违法违规行为,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了部门间联合查处机制和县区联络员制度,成立了工作专班,畅通了举报渠道,并建立了工作台账。专项整治期间,全市排查住房租赁中介机构108个,通过检查共发现26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行为。
印发了《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的通知》,提出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规范销售现场公示信息、规范合同行为、规范交房行为、规范中介机构经营行为、规范宣传行为等“六个规范”,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企业行为,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净化房地产市场发展环境。
三、典型案例
“太古·臻城”项目涉嫌炒房收取有关费用案例:
“太古·臻城”项目建设单位为六安太古置业有限公司,该地块为“限房价、竞地价”项目,销售均价为7400元/㎡,最高销售价格为7800元/㎡。自2019年7月份开始,我局在百姓畅言等平台陆续收到关于“太古·臻城”项目的违规销售投诉,主要反映该项目存在价外加价行为。
根据市领导指示精神,成立由市住建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配合的联合调查组,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通过逐户调查了解,该项目共有117户缴纳了“炒房费”,共计809.0835万元,我局已责令开发企业就商品房销售人员私自收取或者代收“炒房费用”、人员管理混乱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改,退还收取的炒房费用。同时,在整改期间,我局冻结了太古公司的商品房预售、网签备案、预售资金拨付等相关业务,直至问题全部得到解决。截至目前,已处理解决94户,剩余23户相关部门正在处理中。
四、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持续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
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加大巡查检查力度,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净化房地产市场发展环境。同时,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管理,落实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备案制度,推动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工作。
(二)开展房产中介机构专项督查。
2020年,我局计划联合市场监管、发改等部门开展房地产中介机构大检查,全面排查我市房地产中介机构存在的问题与乱象,集中精力解决一批、处理一批、通报一批,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构建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体系。
根据《安徽省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省住建厅将牵头建立全省统一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平台,我局也将根据办法和平台要求,制定符合六安实际的相关细则,进一步推动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同时,参照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经验,推广至房地产中介机构和物业服务企业,逐步构建房地产全领域信用信息体系。
(四)逐步化解烂尾楼盘。
在“问题楼盘”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对房地产烂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系统分析烂尾原因,逐个项目制定化解措施,依法依规进行处置,积极推动烂尾项目复工建设,抹平城市伤疤,让购房户早日回家。
来源:六安市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八一
提示声明:1、文内所含的所有设计效果图仅供参考,规划/外形/数据最终以实际或政府批文为准;2、本站部分资讯内容可能转载自互联网或其他媒体,转载的资讯信息并不代表本站立场或观点,同时本站亦不对其内容的来源作进一步追溯。本站对转载资讯的作者及媒体表示感谢,如转载的资讯内容侵犯了来源媒体的利益,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