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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有序恢复餐饮服务单位堂食的通告

发布更新时间:2022-09-24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为满足市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经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恢复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堂食经营活动。

  为满足市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经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恢复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堂食经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各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从业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上岗,所有从业人员上岗后定期进行核酸检测(每2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经营环境安全排查和清洁消毒。在恢复堂食前对所有风险点位进行排查,排除各项安全隐患。恢复堂食后,对经营场所及餐具每天开展一次消毒工作。

  三、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企业主体责任。各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在入口处设置疫情防控检查点,严格落实测温、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措施。在候餐区和收银台等人员易聚集区域划设“一米线”,提醒就餐顾客保持安全距离,在非用餐状态下应佩戴好口罩。

  四、严格落实消费者个人防护措施。消费者要做好个人防护,保持“一米线”,科学佩戴口罩,积极配合餐饮店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主动扫“场所码”、提供个人“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方可进入餐饮店。提倡分餐、使用公勺公筷、文明用餐,杜绝餐饮浪费。如发现餐饮服务单位不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一律责令停业整顿,因工作不力导致疫情发生的,依法依规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9月23日


责任编辑: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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