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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蓉江新区公办幼儿园2022年秋季招生工作公告

发布更新时间:2022-06-20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赣州蓉江新区教育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为规范我区幼儿园招生行为,进一步完善招生秩序,满足更多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做好蓉江新区公办幼儿园2022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现公告如下。

  为规范我区幼儿园招生行为,进一步完善招生秩序,满足更多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做好蓉江新区公办幼儿园2022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入园原则

  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入园或编班测试,不得以开设特色班、实验班等形式变相遴选生源,不得拒绝具有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幼儿入园。

  (二)坚持公开公平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招生政策要求执行,做好信息公示,保障招生工作公开、平稳、规范。

  (三)坚持相对就近入学原则

  住宅小区已配建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在本小区配套幼儿园申请就读;其他在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就读,应遵循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如若出现学位满额,则采取摇号方式录取。

  二、招生类别

  (一)政策性安排人员适龄幼儿。现役军人、高层次人才、合作办学等适龄幼儿。

  (二)小区配套幼儿园业主(不含空挂户和搭户、租户)适龄幼儿。

  (三)区内保障性住房适龄幼儿。租赁保障性住房、返迁房适龄幼儿。

  (四)区内户籍适龄幼儿。赣州蓉江新区属地内户籍适龄幼儿。

  (五)外来人员随迁适龄幼儿。在优先解决政策性安排人员、蓉江新区区内户籍适龄幼儿后,若学位有余,则面向持有蓉江新区居住证的外来人员随迁适龄幼儿。

  三、招生要求

  (一)年龄要求

  托班年龄要求: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小班年龄要求: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中班年龄要求: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大班年龄要求: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开设了托育班的幼儿园自行组织实施托班招生工作。新开园原则上面向小、中、大班年龄段幼儿招生。非新开园若中班、大班年龄段有空余学位,则由相关幼儿园严格按照我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要求,制定招生工作方案报区社管局审批备案后,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报名、招生等相关信息,并自行组织实施中班、大班年龄段招生工作。

  (二)健康要求

  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心智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幼儿入园前,须按照卫健部门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体检,合格者方接收入园。

  具体招生幼儿园,详细见附件。

  四、招生方式

  通过“网上信息登记+幼儿园线上审验+幼儿园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招生登记。信息登记及审验、审核分两批次进行。

  (一)第一批次信息登记、审验、审核:政策性安排人员适龄幼儿、蓉江新区小区配套幼儿园业主(不含空挂户和搭户、租户)适龄幼儿、蓉江新区保障性住房适龄幼儿、蓉江新区户籍内的适龄幼儿。若信息登记人数少于招生计划学位数,符合条件的全部录取;若信息登记人数超出招生计划学位数,幼儿园采取摇号方式录取。

  (二)第二批次信息登记、审验、审核:第一批次未录取的适龄幼儿和持有蓉江新区居住证的外来人员随迁适龄幼儿。在优先录取区内户籍适龄幼儿后,若学位有余,则面向持有蓉江新区居住证的外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第二批次信息登记人数少于剩余学位数的,符合条件的全部录取;信息登记人数超出剩余学位数的,幼儿园采取摇号方式录取。

  五、招生区域划分

  在招收符合政策性安排人员适龄幼儿后,若学位有余,则面向招生范围内的户籍、附近无小区配套园的小区业主和持有蓉江新区居住证的外来人员随迁适龄幼儿(具体学位情况可关注相关幼儿园招生公告)。外来人员随迁适龄幼儿招生范围参照招生范围内划分安排。具体信息见附件。

  六、招生流程

  (一)信息登记

  符合条件幼儿监护人登录“赣州蓉江新区新生入学服务平台”按照学区划分选择幼儿园进行信息登记。请家长务必在系统开放时间内完成网上信息登记。因个人原因未及时登录平台登记导致未及时参加信息登记或摇号的、因个人原因或资料不全导致审核验证未通过的,由监护人自行承担责任。登记的信息仅作信息的采集,与是否录取无关。未进行网上信息登记的,现场审验不予受理。

  资料准备:区内户籍需准备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适龄幼儿的户口簿、预防接种卡、出生医学证明。

  除提供上述所需材料外,以下三种情况还需提供相应材料:

  1.赣州蓉江新区范围内保障性住房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租赁保障性住房人员适龄幼儿还需提供房管部门签发的保障性住房的租赁合同(适龄幼儿须为该保障性住房受益人,幼儿名字、照片须在合同上,且在有效期内);

  2.具有赣州蓉江新区户籍,已拆迁已安置的适龄幼儿还需提供安置协议。

  3.外来随迁适龄幼儿还需提供2022年7月22日(含7月22日)前有效蓉江新区居住证。

  (1)微信登记。登记时间:2022年6月19日0时-6月28日24时;家长可选择微信扫描二维码进入“赣州蓉江新区新生入学服务平台”,二维码信息详见附件。

  (2)电脑登记。使用谷歌浏览器,在网页端输入或复制网址:https://xsrx-zhjy.erongjiang.com/#/pc/home,进行注册及线上信息登记操作。

  (二)线上审验

  1.平台信息登记后,6月29日—7月1日幼儿园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大数据进行比对,审验网报信息。

  2.幼儿健康状况等平台登记的信息及资料实行监护人承诺制,必须确保所有上传资料真实、有效。若后期发现平台信息登记资料失实、有误,将取消录取资格,后果由监护人自行承担。

  (三)现场审核

  1.幼儿园线上审验后,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幼儿监护人错峰错时到幼儿园现场资料审核(具体时间以幼儿园公告或通知为准。如疫情防控部门或上级部门有新的要求,则另行安排时间并及时通知),审核通过后,由相关幼儿园在7月3日前公告公示审核通过名单。如审核符合条件的人数多于该园的招生计划数的,由幼儿园采用现场摇号方式录取。

  第一批次现场审核时间:预计7月2日-7月3日;地点:各公办幼儿园。

  第二批次现场审核时间:预计7月下旬(具体以公告或幼儿园通知为准);地点:各剩余学位公办幼儿园。

  2.幼儿园现场审核的材料

  适龄幼儿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入学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各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需携带所有网上登记信息的原始资料,包括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适龄幼儿的户口簿、预防接种卡、出生医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除提供上述所需材料外,以下三种情况还需提供相应材料:

  (1)赣州蓉江新区范围内保障性住房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租赁保障性住房人员适龄幼儿还需提供房管部门签发的保障性住房的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适龄幼儿须为该保障性住房受益人,幼儿名字、照片须在合同上,且在有效期内);

  (2)具有赣州蓉江新区户籍,已拆迁已安置的适龄幼儿还需提供安置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外来随迁适龄幼儿还需提供2022年7月22日(含7月22日)前有效蓉江新区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录取方式

  1.直接录取。一是政策性安排人员由区社管局统筹安排,并由各相关幼儿园直接录取;二是根据小区配套园和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小区户籍内业主适龄幼儿优先录取;三是户籍内适龄幼儿监护人预约登记后,该幼儿园招生计划学位数多于经审验符合条件人数的,予以直接录取。

  2.公开摇号录取。一是第一批次幼儿监护人预约登记后,经审验符合条件的人数多于该幼儿园招生计划数的,由幼儿园采用现场公开摇号方式录取。二是幼儿监护人预约登记后,经审验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多于剩余学位数时,由幼儿园采用现场摇号方式录取。具体时间以公告或幼儿园通知为准。

  (五)公办幼儿园完成第一批次或两个批次的招生信息登记录取工作后,不再登记招收幼儿,请未录取至公办幼儿园的家长尽快选择其他民办幼儿园入园。

  (六)咨询方式。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线上信息登记幼儿园不开设园内现场填报志愿服务,请家长务必在系统开放时间内完成网上预报名。如有特殊情况或需要帮助的,可在工作日时间拨打各幼儿园的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七、招生日程安排

  (一)6月19日—6月28日,家长进行第一批次网上学位申请信息登记。

  (二)6月29日—7月1日,幼儿园进行线上审验第一批信息登记资料。

  (三)7月2日—7月3日,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第一批信息登记资料。

  (四)7月4日—7月24日,各幼儿园公示审核通过名单,进行公开摇号并公示摇号结果,通过“赣州蓉江新区教育”微信公众号或幼儿园公示剩余学位。

  (五)7月25日—7月27日,公示剩余学位后,第一批次未录取或第一批次未登记的幼儿家长和持蓉江新区居住证的外来人员随迁适龄幼儿家长登录“赣州蓉江新区新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第二批次信息登记。具体时间以公告或幼儿园通知为准。

  (六)7月下旬,幼儿园按照线上核验材料、现场摇号、录取公示流程完成第二批次招生工作。具体时间以公告或幼儿园通知为准。

  请符合条件幼儿监护人关注“赣州蓉江新区教育”微信公众号及幼儿园的公示公告,及时了解相关事宜。若疫情情况有变化,摇号时间及方式将按新的防控要求进行调整,幼儿园通过公告、短信或电话等形式通知家长。

  八、招生工作要求

  (一)及时发布信息

  各幼儿园要切实落实各级有关招生政策,细化本园招生工作方案,要将招生公告等信息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在幼儿园门口及相关社区张贴等方式向家长公布,确保招生工作合法规范、安全有序、公开公正进行。

  (二)规范招生秩序

  各幼儿园要加强招生风险评估,健全应急机制,严肃招生纪律,如需采取摇号方式录取,摇号全过程应该公开公正、程序正当,及时妥善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维护良好的招生报名秩序,保障招生工作有序开展。

  (三)严肃招生纪律

  1.各公办幼儿园必须严格执行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实行“阳光招生”,进一步落实招生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各招生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线上资格审查工作,坚持原则,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搞不正之风。

  3.对在工作中违规违纪的幼儿园和有关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幼儿园及园长、相关责任人责任。

  4.招生过程中,家长需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若录取后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清退。

  附件:1.学区划分二维码

  2.学位申请信息登记二维码

  3.招生幼儿园咨询电话二维码

  赣州蓉江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2022年6月17日

  1. 学区划分二维码


  2.学位申请信息登记二维码

  3.招生幼儿园咨询电话二维码

责任编辑: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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