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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市人民法院:发出赣州首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

发布更新时间:2022-06-11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赣南日报-客家新闻网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近日,龙南市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向被告人小同(化名)及龙南市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发出首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

  近日,龙南市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向被告人小同(化名)及龙南市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发出首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这也是赣州市发出的首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

  2021年9月11日至20日,被告人小同伙同他人先后在珠海、龙南等地实施盗窃10起,盗得手机、电瓶车等涉案财物价值逾二万元。承办法官考虑到小同实施犯罪行为时未满18周岁,心智发育尚未成熟,法治观念淡薄而走上犯罪道路,且为自己犯罪行为付出了代价。为让小同顺利回归社会,在该案判决生效后,龙南市人民法院少年法庭依法送达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同时向小同告知了相关权利义务。

  下一步,龙南法院将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抓手,努力把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落实好,最大限度地教育、挽救每一个犯错的孩子,更好地帮助罪错未成年人受到平等对待,顺利回归社会。(兰嫣 邱金娇)


责任编辑: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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