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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省级巡回宣讲团来我市开展宣讲活动

发布更新时间:2022-02-25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赣州城管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深入宣传贯彻条例,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月24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管处处长汪源林带领省级巡回宣讲团来到我市开展条例宣讲活动。市城管局党组书记曾宪柏、局长吴忠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肖九生、温亮浩,市园林环卫管理中心主任陈群华及市中心城区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等相关人员参加活动。

  24日上午,宣讲会在移动大楼召开,会议由市城管局局长吴忠浩主持,市中心城区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城管局、各县(市、区)城管局等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汪源林等专家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中央和省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法规、会议、文件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政策进行宣讲;对《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出台背景和重点内容作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并从垃圾分类的实践操作和经验方面与参会人员进行分享、交流。

  下午,宣讲团前往章贡区解放街道洪城巷社区开展垃圾分类宣讲活动。宣讲团对洪城巷社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进行了了解,参观了垃圾分类设施使用演示。在现场,专家们耐心地为现场居民解读《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重点内容,强调了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详细介绍了各类垃圾的属性,向居民传授了各种垃圾分类的小技巧。现场还开展垃圾分类有奖竞答等环节与居民进行互动,调动了广大群众学习垃圾分类知识的积极性,让垃圾分类政策进一步深入人心。

  同时,宣讲团呼吁社区居民认真学习垃圾分类知识,自觉参与垃圾分类活动,让垃圾分类成为新时尚潮流,共同营建绿色、低碳、环保的宜居家园。

  此次巡回宣讲活动的开展对我市垃圾分类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全市城市管理者及广大市民群众对条例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充分认识到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下一步,市城管局将深入推进条例的贯彻落实,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市范围内掀起学习条例的热潮,形成人人知晓垃圾分类、人人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让垃圾分类成为引领文明赣州的时代新风尚。


责任编辑: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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