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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建议人才住房过渡期放宽至交房日到期后一年

发布更新时间:2020-10-26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客家新闻网-问政赣州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网友在问政赣州平台上咨询建议赣州市人才住房过渡期放宽至交房日到期后一年,随后,有关部门进行了回复。网友:领导你好,近年全国各大城市都陆续出台了各自的人才引进计划,赣州不甘人后,2017年以来也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人才政策,吸引了一大

  网友在问政赣州平台上咨询建议赣州市人才住房过渡期放宽至交房日到期后一年,随后,有关部门进行了回复。

  网友:领导你好,近年全国各大城市都陆续出台了各自的人才引进计划,赣州不甘人后,2017年以来也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人才政策,吸引了一大批在北上广深的高学历人才回赣工作,人才必先安居才能乐业,赣州也适时的出台了人才住房政策,现有的政策是引进人才如果在赣州市中心城区购买商品房(期房),可以签订过渡协议过渡至交房日,问题是我购买的是毛坯房,还面临着装修期和甲醛释放期(约一年),可否能把过渡期限延长至交房日后一年,如此也能更好的体现赣州市委市政府对人才的关心和关爱,盼复。

  官方回复:

  根据《赣州市中心城区人才住房保障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赣市人住字〔2019〕3号)规定,人才住房保障对象须在中心城区无住房、购房及建房记录。鉴此,若承租人在市中心城区购买了商品住房,则不能继续承租人才住房。

  目前,市中心城区现有人才住房均为公共租赁住房定向配租房源,主要用于解决人才的过渡性问题。为方便人才,改善人才居住环境,考虑购买商品房(期房)交房需一段过渡期,经研究,出台了购买期房过渡政策,即经用人单位同意,用人单位与运营单位重新签订过渡协议,明确具体退租时间(精装修交付的,退租时间不得超过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毛坯交付的,退租时间可在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适当顺延,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过渡期间房租执行市场租金,不享受受益财政配套补助。

  人才住房相关政策可在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zjj.ganzhou.gov.cn/)查询,也可拨打咨询电话0797-8221305。

网友:建议人才住房过渡期放宽至交房日到期后一年

责任编辑:八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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