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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首例!会昌新建商品房实现“交房即交证”

发布更新时间:2020-07-01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赣南日报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我真没想到,今天交房马上就能拿到不动产权证,太高兴了!”会昌金汇·幸福家业主代表曾庆东高兴地说。6月30日上午,会昌县住建局和自然资源局、城管局、税务局等相关单位在中央公园广场举行首个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仪式,来自金汇·幸福

  “我真没想到,今天交房马上就能拿到不动产权证,太高兴了!”会昌金汇·幸福家业主代表曾庆东高兴地说。

  6月30日上午,会昌县住建局和自然资源局、城管局、税务局等相关单位在中央公园广场举行首个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仪式,来自金汇·幸福家小区的10户业主代表,在拿到新房钥匙的同时,还拿到了不动产权证。此举标志着会昌县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试点项目正式启动,同时,也是江西省范围内首先推广“交房即交证”模式的县。

  

江西首例!会昌新建商品房实现“交房即交证”

  据了解,在政策实施之前,购房者在开发企业交房之后,由开发企业代办不动产权证,需要经历较长时间等待,才能拿到不动产权证,住权与产权的不同步,给购房者在落户、子女入学、银行抵押贷款等方面造成了一定困扰。

  为解决购房者长期以来的“心病”,进一步规范会昌房地产开发市场秩序,会昌县委、县政府以“减负惠企、便民利民”为出发点,将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工作列入了“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由会昌县住建局牵头联合各职能部门全力推动实施,实现群众一手拿钥匙 、一手拿房本的交房“新速度”。

  会昌县住建局房地产管理股股长傅新远表示,交房即交证的实施,实现了居住权与产权的同步,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的保障,下一步将形成工作模式向全县推广,让人民群众真正享受改革的成果。

  (刘兆春 黄琳 赣南日报全媒体记者余书福 文/图)

责任编辑:八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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