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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疫情、稳增长!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出台10条具体措施!

发布更新时间:2020-02-11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赣州市自然资源局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3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州市自然资源局研究

控疫情、稳增长!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出台10条具体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

  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

  全面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有效应对

  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赣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3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省市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政策的10条具体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市委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有关政策措施,为促进经济平稳有序运行提供自然资源力量,现提出以下具体措施:

  一、全力保障防疫项目建设用地

  对各县(市、区)因防控和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相关的医疗卫生设施、药品、医疗器械和乡镇卫生院(所、室)、农村医疗卫生、卫生防疫等急需使用土地的,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前提下,可以先行使用土地,并督促指导项目用地单位,按规定提供用地报批电子材料,通过网上在线平台先行审批。对确需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可同步办理规划、用地等手续,并在疫情结束后依法补办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政策咨询联系人:谭刚,联系方式:13317080048)

  二、保障有关疫情防控急需用地实施

  确因疫情防控急需临时占用土地的,疫情结束后恢复原状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使用,不再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确因疫情防控项目建设急需占用土地且已开发建设的,疫情结束后不能恢复原状的,按建设用地补办审批手续后,不作违法用地处理,有效保障疫情防控急需用地的实施。(政策咨询联系人:刘辉,联系方式:13607979698)

  三、合理调整项目用地开竣工时限

  对原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约定须在疫情期间开工或竣工的项目,可按程序申报将项目开竣工时限适当延后。(政策咨询联系人:刘辉,联系方式:13607979698)

  四、降低企业用地负担

  对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约定土地出让金缴纳期限,但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土地出让金确有困难的,可按程序申请适当延后缴纳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自土地成交之日起算)。经有批准权限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重新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约定土地出让金缴纳期限,并签订补充协议。(政策咨询联系人:刘扬,联系方式:13657979085)

  五、对市级及以上重点建设项目、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建设项目实行容缺审批制

  规划建设方案审批后,在无重大原则问题前提下,可直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它申办材料和要件容许在疫情结束后补交,或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60天内补交。(政策咨询联系人:胡红梅,联系方式:13607070486)

  六、对一般性建设项目实行审批承诺制

  一般性建设项目,在规划建设方案审批后,由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的规划符合性作出书面承诺后,直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免于施工图的规划审查。(政策咨询联系人:胡红梅,联系方式:13607070486)

  七、推行工程建设项目网上申报、审批

  项目单位可通过江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tzxm.jxzwfww.gov.cn)、赣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网上办事大厅(http://111.75.255.76:8084/aplanmis-mall),进行网上申报、查阅办理进度和下载批复文件。对按规定确需提交纸质材料原件的,除特殊情况外,由项目单位通过在线平台或电子邮件提供电子材料后先行办理,或通过EMS快递寄送至审批窗口;提供电子材料的,项目单位应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并待疫情结束后补交纸质材料原件。对确需多部门现场踏勘会审的市政管线项目,开辟绿色审批通道,通过网络统筹协调,优先安排现场踏勘。(政策咨询联系人:钟海平,联系方式:13767730866)

  八、开展行政审批预约服务

  需要办理业务的,可提前一天进行电话预约(0797-8390915、8383086),准备好相关材料,做到即办即走,减少停留时间。(政策咨询联系人:钟海平,联系方式:13767730866)

  九、压缩审批办结时限

  通过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间,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市政类)分别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工业项目和县(区)级以上重点招商引资建设项目,在规划建设方案审批后无重大原则问题前提下,3个工作日内办结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政策咨询联系人:钟海平,联系方式:13767730866)

  对工业企业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1个工作日办结,免收登记费。办结后通过EMS免费把办理结果及证照批文快递寄送给申报单位或个人,无需到大厅取件。(政策咨询联系人:杨琳,联系方式:13707078211)

  十、全力支持矿山企业依法依规处置矿业权问题

  对确因防控新冠状病毒肺炎造成企业缴交矿业权出让收益困难的,经批准可适当延长缴交期限,减免滞纳金。适当延迟矿业权处置期限(注:原规定在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对企业提出的老矿权处置收益的评估核查申请,可通过网上核查的方式进行,加快评估时间。(政策咨询联系人:曾书敏,联系方式:13576696838)

  中央、省和市另有规定的,遵照执行。本具体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至疫情解除之日止。

控疫情、稳增长!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出台10条具体措施!

责任编辑:八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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