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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禁令!赣州疫情防控再升级!全市各地管控详情速看

发布更新时间:2020-02-08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赣州各县(市区)官微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赣州疫情防控再升级!各地纷纷发布禁令严格交通管制,严格人员管控车辆未经许可一律不准上路通行!……不少网友给小编留言,想知道各地的管控情况,今日,小编特意归类总结了各地的管控细则,赶紧来看看!章贡区章贡区严格交通入口管控,对火车站、

  赣州疫情防控再升级!

  各地纷纷发布禁令严格交通管制,严格人员管控

  车辆未经许可一律不准上路通行!

  ……

  不少网友给小编留言,想知道各地的管控情况,今日,小编特意归类总结了各地的管控细则,赶紧来看看!

  章贡区

  章贡区严格交通入口管控,对火车站、汽车站、高速出入口、国省道、县域公路等所有交通入口实施严格管控。医疗应急、民生物资配送、市内公务用车、履行防控职责公职人员、准许开工企业人员以及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已明确规定的车辆凭有效证明通行,其他外地车辆一律劝返。除已明确规定的车辆外,其他车辆未经区指挥部同意,一律不准在区内道路通行。

  防控详情

  关于实施疫情防控十条措施的令

  为落实省、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严格交通入口管控。对火车站、汽车站、高速出入口、国省道、县域公路等所有交通入口实施严格管控,进入我区人员一律扫码填报信息、检测体温。医疗应急、民生物资配送、市内公务用车、履行防控职责公职人员、准许开工企业人员以及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已明确规定的车辆凭有效证明通行,其他外地车辆一律劝返。

  二、严格交通管制。除上述已明确规定的车辆外,其他车辆未经区指挥部同意,一律不准在区内道路通行。准许通行车辆须凭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发放或认可的相关证明材料通行。公安、交管部门在主次干道设卡盘查,符合要求的车辆方能通行。

  三、严格小区管控。对村组和居民小区一律实行封闭管理,一般只保留一个进出通道,每户家庭每两天只可派1名家庭成员凭出入卡外出采购生活物资。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入内,因公务、就医或去经核准开工企业上班等原因确需出入小区的,须凭有效证明。人员进出一律测温、登记,体温异常必须到指定医疗机构接受诊断治疗。

  四、严格出租房管控。压实房屋出租人主体责任,监督承租人未返区的一律不得返区,已返区的严格遵守小区防控要求。承租人擅自从外地返回的,由房屋出租单位和个人监督其居家隔离14 天,并保障其生活物资,有去过疫区、发热等情况的第一时间报告。对因房屋出租单位和个人未履责导致发生疫情或疫情扩散的,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严格人员管控。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出行,必须通过指定平台如实填报防控自查表,出现发热等疑似症状必须第一时间向村、社区、单位报告,未如实填报信息或上报病情造成疫情扩散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严禁村(居)民聚集、串门。

  六、严格隔离管控。所有区外返区、来区人员,一律居家(或在酒店)隔离14 天,由镇街和酒店实行有效管控,每天测温2次,并进行医学观察。对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公示隔离信息,鼓励群众监督举报。发生疫情的小区(楼栋、单元)严格按疫点(区)管理进行全封闭,严禁任何人员出入。

  七、严格公共场所管控。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暂停农村集市。超市、农贸市场、药店等场所要合理安排营业时间,落实每天消杀、通风、进入人员佩戴口罩及测温等制度。所有单位及公共卫生间必须配备洗手液、擦手纸。快递、外卖实行非接触配送。

  八、严格药店诊所管控。所有药店对顾客一律测温,不得销售退热药,出售与咳嗽、腹泻有关药品,必须实名登记身份证、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并第一时间按要求上报。全区所有医疗机构对全部来院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各类门诊部、个体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一律不得接诊发热病人。全区口腔专科医院、综合医院口腔门诊部只能处理外伤、颌面部间隙感染、急性牙髓炎等急症及其他应急情况。全区口腔专科、医疗美容门诊部及诊所(含各类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站)内设的口腔科全面停诊。

  九、严格开工复工管控。涉及市民生活必需行业和疫情防控必需行业及其他经上级批准的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经营主体,在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开工开业。工业生产型企业和区级以上的重点工程项目在经备案同意后,可有条件地开工、复工,具体审批流程由工信、住建等相关部门制定并报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批准后执行。除上述行业、企业(项目)之外的其他各类经营主体(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复工,具体开工、复工办法另行通知。企业、工地等未获开工、复工许可之前,员工不得返岗。禁止企业市外员工返岗。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复工或召回员工的,依法从严处理。

  十、严格学校开学管控。严格落实全省开学有关规定,未经批准任何学校不得擅自开学。严禁学生提前返校。

  此令自颁布之日起施行,解除日期另行通知,由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执行,不得有误。对拒不执行、不配合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赣州市章贡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 年2 月7 日

  赣县区

  除医疗防控、应急保障、救护车、警车、消防救援、区指挥部已明确规定的车辆外,其他车辆未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一律不准在赣县区境内道路通行。对城区部分道路实行临时管制,严禁管制路段车辆通行。公安、交管部门在主干道设卡盘查,符合要求的车辆方能通行。每户家庭(居家隔离家庭除外)每两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其他家庭成员除疫情防控、生病就医以及急需工作以外,不得外出。

  防控详情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区委各部门,区直、驻区各单位:

  根据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有关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江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作出如下决定:

  一、严格交通管制。除医疗防控、应急保障、救护车、警车、消防救援、区指挥部已明确规定的车辆外,其他车辆未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一律不准在我区境内道路通行。对城区部分道路实行临时管制,严禁管制路段车辆通行。公安、交管部门在主干道设卡盘查,符合要求的车辆方能通行。

  二、严格公职人员用车管理。各单位开展执法执勤、值班值守、疫情防控等工作,原则上使用公务用车;如确需使用民用车辆的,须取得指挥部统一发放的临时通行证,并严格控制数量,其余公职人员车辆不得在城区道路通行。

  三、严格管控居民小区。居民小区一律实行封闭管理,只保留一个进出通道并设置检查卡口,外来人员和车辆(民生和公共管理的除外)一律不得入内。每户家庭(居家隔离家庭除外)每两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其他家庭成员除疫情防控、生病就医以及急需工作以外,不得外出。未佩戴口罩居民一律不得外出。严格小区车辆进出管理,小区内的车辆只出不进,出来后不得返回,可在小区周边道路整齐摆放,但不得影响道路正常通行。

  四、严格管控公共场所。公共场所一律关闭,禁止人员出入。公园、广场、景区等开放式场所实行物理隔离,除道路路灯等照明设施外,其他亮化设施一律关闭。

  五、严格管控经营场所。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营业场所一律关闭。超市、农贸市场、药店等场所要合理安排营业时间,每天进行消杀,进入人员一律佩戴口罩、测量体温。

  六、严格管控药店诊所。药店不得对外销售退热药,顾客需要购买感冒药,必须实名登记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个体诊所、村卫生室暂停接诊发热、咳嗽、腹泻病人和来自武汉及湖北其他地区的患者,但需按规定做好转诊服务。

  七、严格管控群众聚集。暂停乡镇农村集市交易,严禁城乡群众集会、聚餐、串门。城乡群众少出门、不聚集、不扎堆,严防聚集性交叉感染。

  八、严格管控返乡人员。外地人员及本地外出人员暂缓返回赣县,必须返回人员要在24小时内到所在单位及村(居)委会申报并登记。单位、用工企业、村(居)委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返乡人员实施检疫查验和相应的隔离防护,对武汉及湖北返乡人员要严格按规定落实医学观察措施。

  九、严格管控居家隔离。居家隔离对象一律不得外出,实行硬管控,乡镇要按照“三对一”的要求,每天上户进行2次体温测量,并落实好相关医学观察要求。

  十、严格管控公职人员。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除执法执動、值班值守、疫情防控等工作需要的当班工作人员外,其余公职人员原则上居家不外出。卡口排班轮班原则上一天不超过3班。干部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区纪委监委关于全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疫情防控“十条禁令”。

  此令由各乡镇、各单位执行,不得有误;区纪委监委加强督导检查;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追责问责。

  赣州市赣县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6日

  南康区

  对于目前仍未返回南康区的群众,2月9日前原则上不允许再进入南康区范围内居住。对于目前在南康居住的群众,2月9日前原则上在现居住地居住,城区的群众不出城,农村的群众不进城。自2020年2月2日8时起,对全区入境及主要道路实行交通临时管制。

  防控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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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赣州经开区

  小区居民及车辆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外出。因工作需要,须出具工作证明、身份证,若有车辆不得搭乘其他人员;外出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检测、佩戴口罩,并登记姓名、身份证号码、房号、体温、目的地、离开时间、返程时间等信息。每户家庭每两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一次性采购生活物资。

  防控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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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昌县

  自2月9日起,会昌县辖区范围内人员原则上一律不得离开会昌境内,确需离开的必须从会昌(小鱼潭)高速口或会昌北火车站离开,离开人员在管控解除前不得返回会昌。所有外来人员(含会昌籍返乡人员、外县来会昌工作人员)、车辆(除执行公务、运输生活必需品、医用药品耗材、快递物流、农业生产资料及开具了物资调拨转运单的车辆外),在管控解除前原则上一律不得进入会昌境内,确需进入的一律从会昌(小鱼潭)高速口或会昌北火车站进入。

  防控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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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瑞金市

  2月5日起,瑞金市辖区范围内的人员原则上不得离开瑞金境内,确实需要离开瑞金的一律从瑞金西上高速离开,离开瑞金的人员,在管控解除前不得返回瑞金。原则上外来人员(含瑞金籍返瑞人员)、车辆(除执行公务、运输生活必需品、医用药品耗材、快递物流、农业生产资料及开具了物资调拨转运单的车辆外),在管控解除之前一律不得进入瑞金境内,确实需要进入瑞金的一律从瑞金东下高速进入瑞金。

  防控详情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市直、驻市各单位,经开区各内设机构:

  根据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有关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规定,经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作出如下决定:

  一、加强离开瑞金人员车辆管控

  本令自发布之日起,瑞金市辖区范围内的人员原则上不得离开瑞金境内,确实需要离开瑞金的一律从瑞金西上高速离开,离开瑞金的人员,在管控解除前不得返回瑞金。

  二、加强对外来人员车辆的管控

  原则上外来人员(含瑞金籍返瑞人员)、车辆(除执行公务、运输生活必需品、医用药品耗材、快递物流、农业生产资料及开具了物资调拨转运单的车辆外),在管控解除之前一律不得进入瑞金境内,确实需要进入瑞金的一律从瑞金东下高速进入瑞金。同时必须由其本人的公职人员亲属(亲戚)、朋友或村居干部到高速路口接洽,并与指挥部办公室签订好监管责任书,一律实行居家隔离或到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定的酒店隔离观察14天。

  三、加强人员车辆信息的采集

  出入瑞金的人员请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详细登记人员、车辆信息。

  四、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以上令,如有违反此令的行为将由公安机关等部门依法处理。

  此令由各乡镇政府、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市直、驻市各单位和经开区各内设机构执行,不得有误;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各专项工作组依职责抓好落实并加强督导检查;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追责问责。

  瑞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

  崇义县

  原则上所有外来人员(含崇义籍返崇人员、外县来崇工作人员)、车辆(除执行公务、运输生活必需品、医用药品耗材、快递物流、农业生产资料及开具了物资调拨转运单的车辆外),在管控期间一律不得进入崇义境内。因特殊情况确需进入崇义的人员、车辆,一律从崇义县城高速出入口进入,同时必须由其本人的公职人员亲属或乡(镇、城市社区)干部到高速路口接洽,并与县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签订监管责任书。所有新进入崇义的人员一律要居家隔离7天以上 。

  防控详情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力度控制疫情传播,最大程度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经崇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从2月7日零时起,进一步强化居民出行管控措施。一、实行最严格的道路管制1.原则上所有外来人员(含崇义籍返崇人员、外县来崇工作人员)、车辆(除执行公务、运输生活必需品、医用药品耗材、快递物流、农业生产资料及开具了物资调拨转运单的车辆外),在管控期间一律不得进入崇义境内。2.因特殊情况确需进入崇义的人员、车辆,一律从崇义县城高速出入口进入,不得从文英、关田高速出入口以及跨县域的国省道进入,同时必须由其本人的公职人员亲属或乡(镇、城市社区)干部到高速路口接洽,并与县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签订监管责任书。 3.所有新进入崇义的人员(含崇义籍返崇人员、外县来崇工作人员)一律要居家隔离7天以上,由网格单位、乡(镇、城市社区)落实医学观察措施。对拒不配合的,依法依规采取强制措施。二、实行最严格的村组(小区)管理1.所有村组(小区)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村组(小区)居住人员不得随意外出。除特殊需要外,每户家庭(居家隔离家庭除外)每两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必需物资。2.所有村组(小区)出入实行“通行证”管理,并进行体温检测。外来人员和车辆不得进入村组(小区),特殊情况确需进出的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三、实行最严格的人员管控1.所有县外来崇人员须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或村组(社区)报告,不主动报告、拒绝接受体温检测或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的,将依法追究责任。2.对提供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线索的人员实行有奖举报制度,给予相应奖励。举报对象:从赣州地区外来崇义的人员,特别是从湖北(含经停湖北省境内)来崇人员,其本人及亲属未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并刻意隐瞒相关信息的。

举报电话:0797-3813691。

崇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7日

  宁都县

  除工作需要和生病就医外,居民一律不串门、不集聚,尽量不外出,外出必须戴口罩。每户家庭(居家隔离家庭除外)每两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进出必须进行登记。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村庄(小区)一律劝返,所有从外地返回宁都人员必须在到达宁都1小时内向村(居)委会报告或拨打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热线电话报告。

  防控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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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南县

  严格对机动车、电动车实行交通管制,“非必须必要出行”的一律禁止出入通行;确需“必须必要”通行的严格控减载客,原则上“一车一人一卡”严格管理。所有村、居民区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居住人员凭有效证件进出,进行体温检测。外来人员和车辆不得进入,特殊情况进出由卡口人员审核同意并做好登记备案。

  防控详情

  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十条措施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疫情防控工作“早严早好、从严从好、越严越好”的要求,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依据一级应急响应、《传染病防治法》及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等,结合我县实际情况, 现将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十条措施公告如下:

  一、所有村、居民区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居住人员凭有效证件进出,进行体温检测。在前期已排查的基础上,再次开展地毯式排查,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外来人员和车辆不得进入,特殊情况进出由卡口人员审核同 意并做好登记备案。。。二、所有来县、返县人员一律在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 村、社区或片区责任单位报告,对不主动申报、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的人员,将依法追究责任。所有来县返县人员一律居家观察14天,不得外出,实行严格的居家隔离硬管控,明确管控责任人。。。三、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或片区责任单位报告。一般发热人员由工作人员引导到县级医院就诊,重点管控人员由县第一人民医院派出专门车辆接诊;在卡口排查出的外来发热、咳嗽人员一律由工作人员负责联系指挥部统一安排专门车辆接送至县第一人民医院诊治。发热病人(特殊情况除外)一律做胸部 CT 检查,费用由政府兜底承担。要避免发生再传播和交叉感染,并确保第一时间得到诊断诊疗,严禁瞒报、漏报、迟报。。。四、所有个体诊所、村(社区)卫生室及镇卫生院一律不得收治发热病人并要落实好首诊负责制,所有药店一律暂停销售退烧类药物,并严格加强对咳嗽类等处方药的管理。。。五、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暂停活禽交易。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 定期消杀,所有进入人员一律测温、佩戴口罩。快递、外卖 实行无接触配送。对违反临时停业管制的行为,依法给予严 肃处理。。。六、做到少出门、少上街、不串门、不集聚,居民外出必须戴口罩。除特殊需要外,倡导每户家庭(居家隔离家庭除外)每两天指派 1 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对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参与聚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七、严格对机动车、电动车实行交通管制,“非必须必要出行”的一律禁止出入通行;确需“必须必要”通行的严格控减载客,原则上“一车一人一卡”严格管理。。。八、加强小区环境治理和出租房管理。防疫期间做好小区清洁消毒、垃圾分类处理;所有电梯及其他小型密闭场所 每日实施预防性消毒,组织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工作。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 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理,遇有情况及时报告。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九、进一步提高全民防控意识,通过社区宣传栏、悬挂标语、微信公众号、小区设置广播以及建立小区、楼栋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将疫情防控信息传达到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人,营造群防群控、科学防控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的防控氛围。。。十、所有居民一律遵守国家、省、市、县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党员干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规定。。。本公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解除日期另行通知。

  龙南县

  小区居民一般不得外出,原则上每户每两天只能外出1人采购生活物资。严禁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确因疫情防控工作和生产生活保障需要进入的,须出示身份证明、工作证明等。所有省外来赣人员一律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及村组(社区)报告,不主动申报、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将依法追究责任。

  防控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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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城县

  在疫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前,原则上不出县。特殊情况需临时出县的,(如送亲友乘坐火车、动车、飞机等)登记车辆信息,按照单程路程计算(200公里5小时、300公里7小时、400公里9小时)的时限,在规定时间内必须原路返回,逾期不予入县境。其他情况必须出县的,在疫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前将不予再入县境。来自湖北等疫区、浙江温州的人员谢绝入境。非石城县籍人员(在石城县就业、就学或联系工作的人员除外)谢绝入境。

  防控详情

  出(入)县境须知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切实保护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我县对出(入)县境的人员和车辆实行严格的交通管制。一、出县境

  1.在疫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前,原则上不出县。2.特殊情况需临时出县的(如送亲友乘坐火车、动车、飞机等),登记车辆信息,按照单程路程计算(200公里5小时、300公里7小时、400公里9小时)的时限,在规定时间内必须原路返回,逾期不予入县境。3.其他情况必须出县的,在疫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前将不予再入县境。二、入县境

  1.来自湖北等疫区、浙江温州的人员谢绝入境。2.非石城县籍人员(在我县就业、就学或联系工作的人员除外)谢绝入境。3.在我县就业或联系工作、就学的人员分别出示由就业或联系工作的单位、教育部门开具的证明,接受卡点健康检测后,方可放行入境。入县境后的隔离医学观察管理分别由所在单位(企业)或联系工作单位、县教科体局负责执行。其中,属县园区企业的,必须报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备案,由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监督;属县园区外的规上企业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报县工信局备案;非规上企业报企业所在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备案,由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负责监督。4.除装载生活必需物资车辆、装载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车辆、疫情防控特种车辆以及上述允许入县境人员所带车辆外,其他车辆谢绝入境。5.入境后请自觉接受属地管理,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一周,解除隔离后,在疫情防控期间尽量减少外出,如确需外出,请戴好口罩,做好自身防护。

  石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7日

  大余县

  对火车站、汽车站、高速出入口、国省道、县域公路等所有交通入口实施严格管控,进入大余县人员一律扫码填报信息、检测体温。医疗应急、民生物资配送、县内公务用车、履行防控职责公职人员、准许开工企业人员以及疫情防控指挥部已明确规定的车辆凭有效证明通行,其他外地车辆一律劝返。除上述已明确规定的车辆外,其他车辆未经县指挥部同意,一律不准在县内道路通行。

  防控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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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南县

  全南县辖区范围内的人员原则上不得离开全南境内,确实需要离开全南的一律从全南高速路口离开,离开全南的人员和车辆,在管控解除前不得返回全南。原则上外来人员(含全南籍返县人员)、车辆(除执行公务、运输生活必需品、医用药品耗材、快递物流、农业生产资料及开具了物资调拨转运单的车辆外),在管控解除之前一律不得进入全南境内。确实需要进入的一律从全南高速路口进入,经指挥部排查组同意并登记后方可入县,所有人员进入全南后一律实行居家医学观察14天,或到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定的隔离观察点隔离观察14天。

  防控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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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国县

  所有村组(小区)一律实行封闭管理,只保留一个进出通道并设置检查卡口,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入内。所有人员凭身份证加出入证两证齐全出入本社区、村、小区,每户家庭(居家隔离家庭除外)每两天以上只能指派1名家庭成员凭证进出一次,出入证实行“一户一证”制度,严格做到“见证放行”。对城区部分道路实行临时管制,公安、交管部门在各主干道设卡盘查,严禁管制路段车辆通行。

  防控详情

  兴国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十二条措施的

  公 告

  2020年第2号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十二条措施公告如下:

  一、所有村组(小区)一律实行封闭管理,只保留一个进出通道并设置检查卡口;无物业管理的一律以网格为单位实行封闭式防控管理,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入内。所有人员凭身份证加出入证两证齐全出入本社区、村、小区,每户家庭(居家隔离家庭除外)每两天以上只能指派1名家庭成员凭证进出一次,出入证实行“一户一证”制度,进出情况由工作人员标识注明,严格做到“见证放行”。

  二、实行严格交通管制,除医疗防控、应急保障、救护车、警车、消防救援外,各单位开展值班值守、疫情防控等工作确需使用民用车辆的,一律凭指挥部统一发放的出行证明通行,并严格控制数量。对城区部分道路实行临时管制,公安、交管部门在各主干道设卡盘查,严禁管制路段车辆通行。

  三、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禁止人员出入。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杀,进入人员一律测温、佩戴口罩。公园、广场等开放式场所由主管单位实行物理隔离。除道路路灯等照明设施外,县内各类亮化设施一律关闭。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对违反临时停业管制的行为,依法给予严肃处理。

  四、加强小区环境治理和出租房管理。防疫期间做好小区清洁消毒、垃圾分类处理;所有电梯及其他小型密闭场所每日实施预防性消毒。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理,遇有情况及时报告。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五、城乡社区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必须由指定的专门工作人员用专用车辆立即送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在各卡口排查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往来人员时,必须及时安排专人专车送到指定医院就诊。不主动报告、拒绝接受隔离防控措施,造成严重后果、妨害社会与公共卫生安全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对城乡社区出现确诊病例的,对所在村庄、小区等实行封闭式硬隔离,组织消杀,禁止人员和车辆出入,确保疫情不蔓延、不扩散。

  七、外地人员及本地外出人员暂缓返回兴国。单位、用工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复工人员实施检疫查验,对重点人员要严格按规定落实医学观察措施。

  八、居家隔离对象一律不得外出,实行硬管控,乡镇区要按照“三包一”的要求,每天上户进行2次体温测量,并落实好《居家管理防控指南》和相关医学观察要求。

  九、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除执法执勤、值班值守、疫情防控等工作需要的当班工作人员外,其余人员尽量居家不外出。

  十、进一步加大对养老院、福利院、看守所和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场所和群体的防控力度,确保工作落实落地。

  十一、进一步提高全民防控意识,通过社区宣传栏、悬挂标语、微信公众号、小区设置广播以及建立小区、楼栋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将疾病防治信息传达到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人,营造群防群控、科学防控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的防控氛围。

  十二、所有城乡居民必须一律遵守中央、省、市、县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各级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规定。

  本公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解除日期另行通知。

  兴国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6日

  上犹县

  所有村(小区)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本村(小区)居住人员凭有效证件进出,进行体温检测。外来人员和车辆不得进入村(小区),特殊情况进出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做到人过留痕,有迹可循。所有县外来犹人员一律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及村(社区)报告。

  防控详情

  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十条措施的公告

  上新冠指发﹝2020﹞6号

  为进一步把疫情防控工作抓实抓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铁心硬手强化疫情防控十条措施公告如下:

  一、所有村(小区)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本村(小区)居住人员凭有效证件进出,进行体温检测。在前期已排查的基础上,再来一次地毯式排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留隐患。无物业小区一律以网格为单位实行封闭式防控管理。外来人员和车辆不得进入村(小区),特殊情况进出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做到人过留痕,有迹可循。二、所有县外来犹人员一律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及村(社区)报告,不主动申报、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将依法追究责任。对来自湖北或其它疫区的来犹人员实施严格的居家隔离硬管控,明确管控责任人,居家医学观察对象一律不得外出,并实行水印相机APP管理。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对居家医学观察对象不服管控的,举报属实的,对举报者奖励2000元,并为举报者保密。举报电话0797-8541182。三、村(社区)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地村、社区报告,由村、社区指定专门工作人员、专用车辆送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避免发生再传播和交叉感染,并确保第一时间得到诊断诊疗,严禁瞒报、漏报、迟报。在各交通卡口、车站排查到有感冒、咳嗽等症状的往来人员时,必须及时安排专人专车送到指定医院就诊。零售药店、乡镇、村卫生所出售感冒、咳嗽类药品,实行实名制登记,第一时间上报县卫生健康委,电话0797-8542284。四、村(社区)出现确诊病例的,对该村庄、小区等实行封闭式硬隔离,组织消杀,禁止人员和车辆出入,确保疫情不蔓延、不扩散。五、非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杀,进入人员一律测体温、佩戴口罩。快递、外卖、送气等实行无接触配送。对违反临时停业管制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六、少出门、少上街、不串门、不集聚,居民外出必须戴口罩。除特殊需要外,倡导每户家庭(居家隔离家庭除外)每两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对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参与聚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七、加强小区环境治理和出租房管理。防疫期间做好小区清洁消毒、垃圾分类处理;所有电梯及其他小型密闭场所每日实施预防性消毒,组织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工作。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理,遇有情况及时报告。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单位或个人的责任。八、切实加大对养老院、福利院、看守所和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场所和群体的防控力度,确保工作落实落地。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无症状感染者,切实做好排查甄别,减少人员流动等防控工作。九、着力提高全民防控意识,通过宣传栏、悬挂标语、微信公众号、广播以及建立小区、楼栋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宣传,加大疾病防治知识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群防群控、科学防控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的良好防控氛围。十、所有居民必须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党员干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规定。本公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解除日期另行通知。

  上犹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7日

  于都县

  经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县城的城乡结合部设立4个交通卡口,对进出县城实行严格管理。居民在没有特殊情况下不要进出县城或前往其他乡镇,坚持做到居家不外出、不聚会、不聚餐、不到人员密集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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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寻乌县

  严格控制人员出入,凡新从外省、外县返寻返程人员,一律须居家观察14天。严格落实落细网格化管理,坚决做到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确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县城小区、农村村组(尤其是与外省外县交界乡镇村组)、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出入口要严格执行“外防输入,内防扩散”措施。

  防控详情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当前,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最关键时期,各部门、各单位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务必坚持全县一盘棋,坚决服从县委、县政府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做到令行禁止。同时,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防控工作抓实抓细。根据《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11号》,结合我县实际,县防控应急指挥部决定:

  一、县城区域范围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除县医疗卫生单位外,其他单位按照创建文明城市网格化划分区域要求,协助社区做好责任区的疫情防控工作。县医疗卫生单位负责的网格化区域由长宁镇另行统筹安排人员协助社区做好疫情防控。在前期已排查的基础上,在2月8日前再次进行全方位地毯式排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二、全县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对本单位、本行业进行全员排查登记,建立员工健康管理、日健康监测、因病缺勤登记等管理制度;凡新从外省、外县返寻返程人员,一律须居家观察14天。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强化应对返园区高峰的疫情防控措施,确保不因复工复产造成疫情传播。

  三、进一步强化农村防控措施。严格落实落细网格化管理要求,坚决做到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确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县城小区、农村村组(尤其是与外省外县交界乡镇村组)、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出入口要严格执行“外防输入,内防扩散”措施,严格控制人员出入。实行严格的体温检测等管控措施,发现发热者,由专人专车转运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对新进入人员都要做到居家观察14天,各乡(镇)要建立相应的台账,做到情况掌握,措施到人。

  四、强化社区分级防控。各居委会(社区)要全面加强“外防输入”措施,开展组织动员、健康教育、信息告知、疫区返回人员管理、环境卫生治理和物资准备;一旦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要严格落实“内防扩散、外防输出”措施,除采取未发现病例社区的防控措施外,还要加强密切接触者管理和消毒;发生疫情传播的社区,要坚决做到“内防蔓延、外防输出”,除采取出现病例社区的防控措施外,还要实行疫区封锁,限制人员聚集。

  此令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执行,不得有误;县防控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专项工作组依职责抓好落实并加强督导检查;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追责问责。

  寻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7日

  安远县

  全县所有村组(小区)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本村组(小区)居住人员凭有效证件进出,进行体温检测,除特殊需要外,倡导每户家庭(居家隔离家庭除外)每两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所有县外来安远人员一律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及村组(社区)报告,不主动申报、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将依法追究责任。

  防控详情

  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十条措施的公告

  2020年第1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防控工作“当前最关键的问题就是把落实工作抓实抓细”的重要指示要求,依据省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2020年第2号公告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十条措施公告如下:

  一、全县所有村组(小区)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本村组(小区)居住人员凭有效证件进出,进行体温检测。在前期已排查的基础上,再来一次地毯式排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留隐患。无物业管理的一律以网格为单位实行封闭式防控管理。外来人员和车辆不得进入村组(小区),特殊情况进出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

  二、所有县外来安远人员一律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及村组(社区)报告,不主动申报、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将依法追究责任。居家医学观察对象一律不得外出,实行严格的居家隔离硬管控,明确管控责任人。

  三、各乡(镇)及城市社区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必须由各乡(镇)及城市社区指定的专门工作人员,用专用车辆立即送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避免发生再传播和交叉感染,并确保第一时间得到诊断诊疗,严禁瞒报、漏报、迟报。在车站、卡口及交通要道排查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往来人员时,必须及时安排专人专车送到指定医院就诊。零售药店不得出售退烧、咳嗽类药品。

  四、对各乡(镇)及城市社区出现确诊病例的,可根据本地疫情情况,对部分村庄、小区等实行封闭式硬隔离,组织消杀,禁止人员和车辆出入,确保疫情不蔓延、不扩散。

  五、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杀,进入人员一律测温、佩戴口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对违反临时停业管制的行为,依法给予严肃处理。

  六、做到少出门、少上街、不串门、不集聚,居民外出必须戴口罩。除特殊需要外,倡导每户家庭(居家隔离家庭除外)每两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对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参与聚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

  七、加强小区环境治理和出租房管理。防疫期间做好小区清洁消毒、垃圾分类处理;所有电梯及其他小型密闭场所每日实施预防性消毒,组织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工作。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理,遇有情况及时报告。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八、进一步加大对敬老院、保障房、看守所和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场所和群体的防控力度,确保工作落实落地。同时,要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无症状感染者,切实做好排查甄别和减少人员流动等防控工作。

  九、进一步提高全民防控意识,通过村(居)、社区宣传栏、悬挂标语、微信公众号、小区设置广播以及建立小区、楼栋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将疾病防治信息传达到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人,营造群防群控、科学防控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的防控氛围。

  十、所有居民一律遵守国家、省、市、县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党员干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规定。

  本公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解除日期另行通知。

  安远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5日

  赣州蓉江新区

  对进出蓉江新区的主要交通通道实施临时交通管制,过境车辆走高速绕行。各村(居)、住宅小区实施临时封闭管控,禁止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在本区工作和生活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经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进入。

  防控详情

  为切实做好全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全区广大群众在疫情防控期间应以居家为主,不串门、不聚餐、不参加群众性聚集活动。

  2.全区各餐饮经营单位(酒店、餐馆、早餐店、夜宵等)、住宿业(宾馆、小旅馆等)、歌舞厅、网吧、酒吧、电影院等暂停营业。

  3.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等2月17日前不开学,具体开学时间以上级通知为准。在开学前,区内所有校外培训机构暂停营业,学校不举行任何线下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

  4.全区所有企业和建筑工地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开工、复工,涉及群众生活必需行业(如供水、供气、供电、通讯、超市、农贸市场等)除外。疫情未解除前,湖北籍员工暂缓返回我区企业和项目工地。

  5.潭口圩镇暂停开圩和赶集日活动,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6.全区农贸市场禁止活禽交易和宰杀,禁止野生动物运输、宰杀及交易。

  7.全区所有诊所、村卫生室、卫生服务站禁止接诊发热病人,所有药店不得销售退烧类药物。

  8.全区所有部门(单位)、村(居)应自行排查区外返乡人员,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各镇(管理处)、部门(单位)、村(居)的网格员、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单元楼长应履行摸排核查、信息反馈职责。广大群众应主动向村(居)委会反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以便及时处置。

  9.出现发热症状,可拨打医院电话(潭口卫生院:0797-6651133,潭东卫生院:0797-6581282,高校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797-8288685 ,黄金医院:0797-6651113),各医院(中心)将派人员上门跟踪服务。

  10.对进出我区的主要交通通道实施临时交通管制,过境车辆请走高速绕行。在本区工作和生活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经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进入。

  11.全区各商店、超市应做到不停业、不断供、不涨价,严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行为。

  12.各村(居)、住宅小区实施临时封闭管控,禁止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各村(居)、物业服务企业或小区业主委员会应对来访人员和车辆进行登记,建立摸排台账。

  13.全区所有宗教活动场所暂停对外开放,暂停一切群众性集体宗教活动。

  14.全区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恢复接待时间另行通知。群众可通过网上信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相关诉求。

  15.全区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实体大厅暂时关闭,办事群众可通过下载“赣州通”APP,或在支付宝搜索“赣州通”蓉江分厅进行网上办理,特殊事项可通过公布的预约电话进行预约办理,或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16.全区所有部门(单位)、企业(商户)或个人应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对拒不配合造成不良后果,将依法追究责任。

  赣州蓉江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29日

  信丰县

  所有村组(小区)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本村组(小区)居住人员凭有效证件进出,进行体温检测。无物业管理的小区一律以网格为单位实行封闭式防控管理、外来人员和车辆不得进入村组(小区),特殊情况进出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所有外来人员一律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及村组(社区)报告,不主动申报、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将依法追究责任。

  防控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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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八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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