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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通知!会昌最严管控!原则上一律不进、不出!

发布更新时间:2020-02-08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会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会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8号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社区管委会,县直、驻县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十条措施的公告》(2020年第2号

  会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

  第8号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社区管委会,县直、驻县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十条措施的公告》(2020年第2号)的部署要求,经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及应急指挥部研究,作出如下决定:一、严格执行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十条措施的公告》(2020年第2号)的各项规定。二、根据公告要求,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就公告的相关规定制定以下具体实施细则:1.严格实行村庄封闭式管理。所有村除留一个专人管控的主干道口外,其余出村道路一律封闭。各村组建1支由片长负总责,驻村干部、村干部、小组长、妇女小组长、理事会成员、村级志愿者等组成的管控队伍。各村要在原有排查基础上,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所有村民原则上一律居家不外出,确有特殊情况外出的一律由管理人员登记备案。对出现确诊病例的村庄、小区实行封闭式硬隔离,禁止人员和车辆外出,并结合实际,统一进行物资配送。2.严格实行小区封闭式管理。所有小区一律实行封闭管理,只保留一个进出通道并设置卡口,外来人员原则上一律不得入内,确有特殊情况进入的,必须由其亲属至通道口接洽,并由管理人员登记备案。每户家庭(居家隔离家庭除外)每两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其他家庭成员除疫情防控、生病就医以及急需工作外,不得外出。未戴口罩居民一律不得外出。3.严格实行人员管控。所有县外来我县人员一律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及村居委会报告,不主动报告、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将依法追究责任。居家医学观察对象家庭成员一律不得外出,实行严格的居家隔离硬管控,明确管控责任人。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外出的,应安排人员全程管控,村、社区应通过适当方式保障其所需生活物资。4.严格实行车辆管控。自2月9日起,会昌县辖区范围内人员原则上一律不得离开会昌境内,确需离开的必须从会昌(小鱼潭)高速口或会昌北火车站离开,离开人员在管控解除前不得返回会昌。所有外来人员(含会昌籍返乡人员、外县来会昌工作人员)、车辆(除执行公务、运输生活必需品、医用药品耗材、快递物流、农业生产资料及开具了物资调拨转运单的车辆外),在管控解除前原则上一律不得进入会昌境内,确需进入的一律从会昌(小鱼潭)高速口或会昌北火车站进入,不得从会昌北、会昌南出口以及垮县域国省道进入。同时,必须由其本人的公职人员亲属、所在单位或村居干部到高速路口接洽,并与指挥部办公室签订监管责任书,一律实行居家隔离或到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定酒店(费用自理)隔离观察14天。对拒不配合的,依法依规采取强制措施。5.严格实行出租房管理。所有出租房要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理,遇有情况及时报告,对出租房发生疫情未及时报告的,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单位和个人的责任。6.严格特殊场所和群体的管控。进一步加大对养老院、看守所、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场所和群体的防控力度,相关职能部门应压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实落地。同时要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无症状感染者,切实做好排查甄别和减少人员流动等防控工作。7.所有居民一律遵守国家、省、市、县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党员干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规定。

  会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7日

责任编辑:八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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