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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中学游泳馆改建工程初步设计获批复

发布更新时间:2019-06-04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赣州市人民政府网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赣州中学:报来《关于赣州中学游泳馆改建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请示》(赣中字〔2018〕27号)及附件文本收悉。根据《赣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及概算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以及《关于赣州中学游泳馆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赣市发改社会

  赣州中学:

  报来《关于赣州中学游泳馆改建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请示》(赣中字〔2018〕27号)及附件文本收悉。根据《赣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及概算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以及《关于赣州中学游泳馆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赣市发改社会字〔2017〕879号)的要求,经江西力睿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对该项目初步设计进行审查,设计单位根据专家组审查意见修改完善了初步设计。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及规模

  赣州中学游泳馆改建工程(2017-360700-82-01-016837)建设地点位于赣州中学校园西北角,主要建设内容为将原露天游泳池改建为二层室内游泳、羽毛球与篮球综合训练馆(含原游泳池),总建筑面积5511.39平方米。

  二、建筑设计

  原则同意建筑功能布置。下阶段,应完善平面与垂直布局设计。应根据运动场地功能复核建筑净高、地(楼)面层材料,以满足实际使用需求与学生身体健康、运动安全以及环保等要求;应根据实际使用需要,完善吸声减噪等声学设计;应复核与完善通风设计,以利学生身心健康及节能;应复核与完善消防设计,以利安全疏散与消防扑救。

  三、结构设计

  原则同意设计推荐的结构选型。下阶段,应补充必要的岩土地质勘察,补充论证及完善基础设计,避免对附近建(构)筑物产生不利影响,并确保施工安全。抗震设防要求应根据《赣州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赣州市人民政府令第五十六号)有关规定,由项目建设单位报请有关部门核定,并完善抗震设计,合理采取有关措施。

  四、给排水与电气设计

  给排水与电气设计应根据专家意见优化完善,并复核外部公用条件。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完善照明、节能以及其他有关方面的设计;应复核并深化设备安装设计,防止坠落,确保安全。

  五、工程概算

  经核定,本工程总投资概算为1522.4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384.1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8.42万元,基本预备费29.85万元。具体分项概算详见工程概算核定表。

  此复。

  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3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责任编辑:八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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