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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未装修入住物业费减半”政策已经废止!

发布更新时间:2021-05-13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客家新闻网-问政赣州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有网友在问政赣州反映物业费减免问题,有关部门进行了答复。网友:个人情况说明:本人是赣州是本地人但目前长期在外地上班,2021年五一期间来赣州市区给丈母娘办理交房手续(第一套房),问题1:为啥赣州市空置了一年以上非商品房第一年物业费

  有网友在问政赣州反映物业费减免问题,有关部门进行了答复。

  网友:

  个人情况说明:本人是赣州是本地人但目前长期在外地上班,2021年五一期间来赣州市区给丈母娘办理交房手续(第一套房),问题1:为啥赣州市空置了一年以上非商品房第一年物业费没有减免,本人了解到外地空置了一年以上非商品房第一年物业费都有50%或者70%的减免政策,然后赣州没有这样的好政策吗?是否可以参考外地的好政策为人民谋福利,如此也能更好的推进城镇化。

  官方回复: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

  根据国家发改委规定,2014年起除保障房以外的物业费均实行市场调节价,江西省“未装修入住物业费减半”政策已经废止,国家、省、市现行政策无未入住减免物业费的相关规定,具体收费标准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执行。

  回复时间2021-05-12 17:37:02

  为保证真实性,投诉情况和回复情况均使用原文

江西省“未装修入住物业费减半”政策已经废止!

责任编辑:八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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