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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楼市调控加码,调整商品住房限购年限

发布更新时间:2021-03-01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 手机阅览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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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张露)楼市调控加码!2月27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自2021年2月27日起实施。记者注意到,本次通知,调整商品住房限购年限。一是对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 张露)楼市调控加码!2月27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自2021年2月27日起实施。

  记者注意到,本次通知,调整商品住房限购年限。一是对非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的连续缴纳社保年限要求由两年延长到三年;二是对离婚购房、新入户购房、企业购房等情形分别明确了要求,旨在抑制投资投机型购房行为,堵塞炒房漏洞。具体如下: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离异之日起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新入户居民家庭购买第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的,须在本市落户满半年、且在购房前两年内逐月连续缴纳社保满半年。企业须经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注册满两年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

  其次,进一步加强房地产金融管理。包括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非普通住房、拥有1套住房或有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分别提高了10%等。

责任编辑:八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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