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赣州房产网 » 资讯中心 » 国内房产要闻 » 正文

深圳阶段性提高公积金租房提取比例

发布更新时间:2020-07-03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窦延文)记者昨日从深圳市住建局公积金中心获悉,为减轻疫情期间缴存职工支付房租压力,深圳市自今年7月1日起至12月31日,阶段性提高租房提取比例,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每月可提取额由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窦延文)记者昨日从深圳市住建局公积金中心获悉,为减轻疫情期间缴存职工支付房租压力,深圳市自今年7月1日起至12月31日,阶段性提高租房提取比例,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每月可提取额由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5%上调为80%,预计全市将增加约25亿元提取资金支持职工租房。

  据悉,本次阶段性支持政策是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有关通知要求、结合深圳市情推出的一项重大惠民举措,将进一步支持受疫情影响有困难的职工缓解租房资金压力,帮助职工渡过难关。

  该负责人介绍,今年上半年,为更好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市住建局公积金中心在“粤省事”微信小程序、“i深圳”APP、支付宝市民中心三大渠道推出网上签订自助办理服务协议的全新功能。职工签订自助办理服务协议后,可以随时随地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i深圳”APP、支付宝市民中心、市住建局公积金中心网站在线办理平台、12329客服热线、银行自助终端等多个自助渠道办理租房提取等多项公积金业务,无需上传任何证明材料,十分快速便捷。

  据介绍,深圳市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无房即可每月通过自助服务渠道办理一次租房提取业务,没有提取过的月份可以累计提取。此次上调提取比例后,2020年7月-12月每月可提取额度为当月应缴存额的80%,其他没有提取过的月份仍按65%的比例提取。

  市公积金中心提醒,2021年1月1日起,租房提取比例将恢复至65%,恢复后,再提取2020年7月-12月时间段内提取额度的,提取比例不再按80%执行,请广大职工合理安排提取时间,在政策有效期内及时提取。

责任编辑:八一

提示声明:1、文内所含的所有设计效果图仅供参考,规划/外形/数据最终以实际或政府批文为准;2、本站部分资讯内容可能转载自互联网或其他媒体,转载的资讯信息并不代表本站立场或观点,同时本站亦不对其内容的来源作进一步追溯。本站对转载资讯的作者及媒体表示感谢,如转载的资讯内容侵犯了来源媒体的利益,请联系我们删除。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