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月14日,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为继续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现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二、本公告所称现住房转让金额为该房屋转让的市场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房金额为纳税人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中注明的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房金额为房屋的成交价格。
三、享受本公告规定优惠政策的纳税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同一城市范围是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
2.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四、符合退税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购房合同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办理退税。
五、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与税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将本地区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等信息(含撤销备案信息)实时共享至当地税务部门;暂未实现信息实时共享的地区,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税务部门及时获取审核退税所需的房屋交易合同备案信息。
责任编辑:十一
提示声明:1、文内所含的所有设计效果图仅供参考,规划/外形/数据最终以实际或政府批文为准;2、本站部分资讯内容可能转载自互联网或其他媒体,转载的资讯信息并不代表本站立场或观点,同时本站亦不对其内容的来源作进一步追溯。本站对转载资讯的作者及媒体表示感谢,如转载的资讯内容侵犯了来源媒体的利益,请联系我们删除。
|
国家统计局:2026年1-6月新建商品房销售额37945亿元 下降13.6%(2026-07-15 09:25:34) 住建部就修改后《“好房子”建设指南(试行)》再次公开征求意见(2026-07-16 09:28:19) 住建部: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 加力落实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6-07-17 09:32:07) 国家统计局:6月一线城市新房价格环比上涨0.1% 上海广州深圳领涨(2026-07-15 09:27:09) 深圳贝壳研究院:7月份1000万以上房源成交均价环比上涨5.7%(2026-07-30 09:43:54) 一线城市房价环比连续4个月上涨(2026-07-16 09:37:45) 两部门调整能源资源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 2026年9月起减半 2027年9月起全额征收(2026-07-28 09:32:48) 中原地产:上半年香港豪宅成交金额1113亿港元 创31年新高(2026-07-17 09:30:53) 武汉召开新闻发布会 介绍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2026-07-30 09:42:00) 广州都市圈四市签署公积金协同协议 推动异地贷款互认互通(2026-07-29 09:44: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