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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教育局发布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安排

发布更新时间:2022-12-03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赣州教育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11月30日,赣州市教育局下发通知,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2023年寒假工作作出安排。

  11月30日,赣州市教育局下发通知,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2023年寒假工作作出安排。

  放假和开学时间:

  1.小学期末检测时间定于2023年1月3日-4日,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并组织实施。

  2.初中期末检测时间定于2023年1月6日-9日,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并组织实施。

  3.高中期末考试时间定于2023年1月6日-9日。高中期末考试实行全市统考,具体考试安排由市教科所另行通知。

  4.2023年全市幼儿园、小学寒假时间统一为2023年1月7日-2月5日;初中、高中寒假时间统一为2023年1月13日-2月5日。下学期定于2023年2月6日(农历正月十六日)教师到校,做好开学准备工作,2月7日(农历正月十七日)学生报到,2月8日(农历正月十八日)正式上课。

  如疫情防控部门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新的要求,则按新要求执行。


责任编辑: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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