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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共有产权房已落地20余城

发布更新时间:2022-08-08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江西省房地产业协会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成都、西安、南京、宁波、兰州、东莞、淮安、黄石、珠海、茂名等20余城出台共有产权房相关政策,或就相关政策公开征求意见。

  大理近日发布新政,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共有产权”方式销售商品房,购房人可以先期购买不低于50%的产权,剩余产权继续由房企持有,由购房人租赁使用,再按双方合同约定购买剩余产权。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成都、西安、南京、宁波、兰州、东莞、淮安、黄石、珠海、茂名等20余城出台共有产权房相关政策,或就相关政策公开征求意见。

  不过,各地共有产权房在具体管理中存在明显差异。如在产权份额方面,宁波规定购房家庭所占产权份额原则上不低于60%,不高于80%;南京则从购房者收入出发划分首次购买的产权份额,城市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和其他保障对象的产权份额分别不得低于50%、70%和80%。在使用方面,部分城市可以出租,部分城市仅支持购房家庭使用。如北京共有产权房支持出租,广东则明确不得将房屋出租或出借给除了购房人本人或配偶的直系亲属之外的他人使用。各地在流转方面的差异也很明显,北京、上海、广州等地的共有产权房产权流转实行封闭运行,仅支持代持机构或同样具有共有产权房购房资格的人购买,房屋性质仍为共有产权房;而杭州、宁波、南京等地则支持开放交易,即在满足持有约定年限条件之后,支持购房人增购剩余产权和上市交易,杭州和宁波规定房屋性质可转为商品住房。


责任编辑: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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