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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自建房能否落户?官方:按使用权办理落户!

发布更新时间:2022-06-20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问政赣州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近日,有网友在赣州某问政平台咨询“自建房能否落户”等相关问题,对此,有关部门立即做出了答复,现将详情公布如下:

近日,有网友在赣州某问政平台咨询“自建房能否落户”等相关问题,对此,有关部门立即做出了答复,现将详情公布如下:

网友:

  第一任房主于2006年,向五指峰路毛家村村集体购买一块宅基地,自建了7层楼房,后我家购得其中一层房屋,现已居住多年,问能否落户在现在的居住地址

官方回复:

  章贡区“五型”办 回复:

  您好!您在网络问政平台咨询的“自建房落户”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户籍地为于都县,在五指峰路毛家村购买了一层自建房,现在想办理落户。 根据赣公字【2022】18号《江西省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定》第十八条: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或居住房屋承租权,符合家庭户立户条件的,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家庭户立户登记。

  您未取得房产证,因此只能按使用权办理落户。需您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及村委会出具的证明(证明上需辖区民警现场核实签字)到市民中心西区户政大厅现场填写落户承诺书办理落户手续。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

  2022年6月15日

  回复时间2022-06-15 17:19:15

为保证真实性,投诉情况和回复情况均使用原文


责任编辑:二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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