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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赣州公积金调整!最高可贷60万!首付下调至20%!

发布更新时间:2022-04-21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赣州公积金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首付款比例由现行的30%下调至20%

  为切实支持职工改善住房条件,保障职工合理住房需求,增强职工获得感、幸福感,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同意对我市住房公积金部分政策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提高双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

  双缴存职工(夫妻双方)家庭在中心城区(含章贡区、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赣县区和南康区)购(建)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提高到60万﹐其他各县(市、区)由40万提高到50万元。单缴存职工(夫妻一方)家庭在中心城区购(建)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保持、50万不变,其他各县(市、区)保持40万不变。

  二、降低首次贷款及购房提取首付比例

  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首付款比例由现行的30%下调至20%,贷款或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所购自住住房总价的80%。

  本通知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自2022年5月1日起执行。商品房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二手房以契税完税证明载明时间为准,拆迁安置房以开具补缴差额款票据时间为准,即购房合同备案时间、契税完税证明载明时间和开具补缴差额款票据时间是2022年5月1日(不含)前的,按原政策执行。

责任编辑:红小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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