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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区户口如何在章贡区参保?官方回复了

发布更新时间:2021-12-02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问政赣州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近日,有网友在“问政赣州”平台上,咨询“其他区户口怎么在章贡区参保”的问题,官方给出了相应的回复。

  近日,

  有网友在“问政赣州”平台上,

  咨询“其他区户口怎么在章贡区参保”的问题,

  官方给出了相应的回复。

网友提问

本人是章贡区户口,家里人是南康户口。家里人长期随本人在章贡区生活,由于之前一直在南康区参加居民医保,因此在章贡区社区医疗机构门诊看病无法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之前询问此问题,章贡区医保局说办理居住证后可以在章贡区参保,但是到公安局派出所申请办理居住证时,说南康区户口不办居住证,要县里户口才行。

  建议恳请协调章贡区医保局和公安局帮忙处理,因为现在准备在章贡区缴纳2022年居民医保费,谢谢!

官方回复

章贡区“五型”办 回复:

  问政赣州网友:

  您好!您在网络问政平台咨询的“居住证办理问题”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收悉,经电话联系后,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国务院颁发的《居住证暂行条例》与《江西省居住证制度实施细则》规定: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且符合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向居住地派出所申领有效期为一年的居住证。《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其他城市是指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城市以外的其他市、县(不含常住户口所在地城市内部跨行政区域)。章贡区居住登记对象为:赣州市中心城区(含章贡区、开发区、赣县区、南康区、蓉江区)以外的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章贡区居住的。

  您家人户口在南康区,属于赣州市中心城区,故不符合我区居住证受理条件。但您的户口在章贡区,您可提供您和家人的户口簿及关系证明等材料,将家人户口迁入我区来解决无法购买章贡区医保的问题。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回复时间2021-11-29 17:31:27

  为保证真实性,投诉情况和回复情况均使用原文



责任编辑:月野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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