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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购房公积金贷款,离婚后如何转为个人?官方回复了

发布更新时间:2021-12-02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问政赣州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近日,有网友在“问政赣州”平台上,咨询“婚姻期间双方购房公积金贷款 ,离婚后公积金贷款转为一人”的问题,官方给出了相应的回复。

  近日,

  有网友在“问政赣州”平台上,

  咨询“婚姻期间双方购房公积金贷款 ,

  离婚后公积金贷款转为一人”的问题,

  官方给出了相应的回复。

网友提问

夫妻双方共同购房,并且用了双方公积金,离婚后法院判决房子归属其中一人,也就是主贷人。如何把夫妻共同贷款变更为一人贷款并把房产证两个人变更成一个人。

官方回复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

  您好!您咨询“婚姻期间双方购房办理的公积金贷款,离婚后公积金贷款能否转为一人”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具有共同偿还贷款的责任。即使夫妻二人离婚,约定将债务归属一方,但按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和抵押合同相关约定,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双方仍具有共同偿还贷款的责任。因此,您们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离婚后双方仍具有偿还贷款的责任,贷款信息不能解邦变更为一个人的贷款。

  感谢您对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对上述答复有疑议,请拨打联系电话0797-5551191,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

  回复时间2021-11-30 10:31:44

  为保证真实性,投诉情况和回复情况均使用原文


责任编辑:月野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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