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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章贡区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更新时间:2021-11-11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章贡教育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近日,章贡区教育体育局、章贡区行政审批局、章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章贡区民政局和章贡区消防救援大队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关于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您关心的

  自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来,章贡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把“双减”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精心组织实施,立足“抓好校内管理、抓好校外监管、抓好课后服务”三个层面,推动全区“双减”工作走深走实。区教体局紧扣“课后服务、教育评价、疏堵结合”三个关键点,科学统筹,指导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不断提升教学质量和课后服务质量,让“双减”工作有力度、有温度、有深度。

  近日,章贡区教育体育局、章贡区行政审批局、章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章贡区民政局和章贡区消防救援大队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关于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您关心的问答在这,下面一起来看看吧!一、《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工作,促进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根据江西省《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设置的意见》《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研究起草并印发了本通知。

  二、办理审批有哪些要求需特别注意?

  1.确定办学性质

  “营利性”,即登记为有限公司。申请办学许可证之前,应先至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一楼企业开办大厅),或登录江西省企业登记网络服务平台取得《名称预先登记通知书》。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再依法进行企业开办登记,取得与办学许可证上信息相对应的《营业执照》,遵守并执行《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非营利性”,即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申请办学许可证之前,应将拟机构名称向民政局报备。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到民政局依法登记,取得与办学许可证上信息相对应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遵守并执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

  2.选择办学场地

  办学场所选址要安全,不能在居民住宅、半地下室、地下室及其它有安全隐患的场所不得作为培训机构的注册及办学场所,所在楼层不超过5层,不应少于2个安全出口,培训机构办学场所的建筑总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3.确保消防安全

  办学场所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1)涉及新建、扩建、改建的培训机构建设工程,实行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或备案。申办机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向住建部门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或备案。 大于1000平方米的培训机构建设工程实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住建部门依法依规出具《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不大于1000平方米的培训机构建设工程实行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制度,依法依规出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

  (2)对不涉及建设(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培训机构,实行承诺备案制。办学场所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严格落实《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技术要求,其中场所设置为五楼以下(含五楼,但不设在居民住宅、地下或半地下及其它有安全隐患的场所),符合相应的建筑耐火等级。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且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相关条件。

  申办机构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消防安全职责,从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选择1家具有消防安全评估资质(含消防检测和消防安全评估)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机构场所消防安全进行评估,取得《消防安全评估报告》后,填报《消防安全承诺书》, 交校外培训机构行政审批部门备案,非特殊情况不做其他要求。

  4.聘请合格师资

  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需思想政治过关、守法意识过关、品德行为过关及专业能力过关。所聘任的教师应具有相应专业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或该类别专业技术(技能)水平证书。培训机构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聘任外籍教师,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与以往相比,《通知》对监管有什么新规定?

  1.资金纳入监管

  培训机构收费项目及标准应当向社会公示,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不得一次性收取或拆分合同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的费用。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y管的通知》要求,与银行签订资金监管服务协议并履行协议。

  2.使用规范合同

  各校外培训机构应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要求,与培训对象签订服务合同,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相关指南、表单有哪些?

  1.筹设:《章贡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筹设办事指南》《章贡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筹设审批表》

  2.设立:《章贡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办事指南》《章贡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审批表》

  五、办事指南、申请表单在哪里领取、下载?

  1.文末点击“阅读原文”。2.章贡区政府门户网站,章贡区教育体育局部门信息公开“政策文件”栏。3.拨打咨询电话或直接至行政审批大厅领取。

  六、办理审批、登记的具体地址在哪里?

  办学许可证申办:

  办事地址:长征大道9号章贡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三楼 综合服务窗口

  咨询电话:0797-7305812 0797-8199671 0797-8199975

  企业开办登记:

  地址:长征大道9号章贡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一楼

  咨询电话:0797-8276275

  民政局登记:

  地址1:阳明路26号二楼202室

  咨询电话:0797-8199067

  地址2:长征大道9号章贡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三楼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0797-7305812

责任编辑: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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