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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赣州废止这领域相关文件!

发布更新时间:2021-09-28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近日,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通知,废止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相关文件。

  近日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通知

  废止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招标投标领域相关文件

  按照《关于开展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制度规则清理工作的通知》(赣发改公管〔2021〕350号)要求,市发改委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对2021年3月31日前制发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有关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研究决定,废止《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政府投资房建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赣市府办发〔2016〕19号)。

  本通知已公布废止的文件,一律不再继续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责任编辑:月野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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