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赣州房产网 » 资讯中心 » 赣州房产资讯 » 规划公示 » 正文

首套房贷款未还完再买二套房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吗?

发布更新时间:2021-09-14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问政赣州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近日,有网友在赣州某问政平台咨询“二套房公积金”相关问题,对此,有关部门立即做出了答复,现将答复详情公布如下:

近日,有网友在赣州某问政平台咨询“二套房公积金”相关问题,对此,有关部门立即做出了答复,现将答复详情公布如下:

网友:

  首套房用的是商业贷款,还未还完,近几年每年会提取公积金。如果买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能提取公积金余额支付首付吗?

官方回复: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

  您好!您咨询“二套房公积金政策”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我市现行的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夫妻双方在户籍所在地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住房或只有一套住房,2011年4月20日之后没有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按照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政策办理,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30%;夫妻双方在户籍所在地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住房或只有一套住房,2011年4月20日之后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的,按照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政策办理,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50%;夫妻双方在户籍所在地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现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2011年4月20日之后已使用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职工购买自住住房首付款需自筹资金支付,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能提取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感谢您对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对上述答复有疑议,可拨打联系电话0797-5551191,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

  回复时间2021-09-13 15:30:29

为保证真实性,投诉情况和回复情况均使用原文


责任编辑:二六

提示声明:1、文内所含的所有设计效果图仅供参考,规划/外形/数据最终以实际或政府批文为准;2、本站部分资讯内容可能转载自互联网或其他媒体,转载的资讯信息并不代表本站立场或观点,同时本站亦不对其内容的来源作进一步追溯。本站对转载资讯的作者及媒体表示感谢,如转载的资讯内容侵犯了来源媒体的利益,请联系我们删除。

相关文章推荐